背景
1961年,联合国开始就药物管制问题定期举行会议。这些会议通过了叁个主要的国际药物管制条约。
第一个条约是,由在纽约召开的1961年3月的联合国会议通过。《公约》旨在通过协调一致的国际干预来打击药物滥用,致力于限制药物的持有、消费、贸易、分销、进口、出口、制造和生产,使药物仅用于医疗和科学目的。《公约》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来打击贩毒,震慑毒品贩运者。197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会议通过了。
在维也纳举行的1971年联合国会议通过了,建立了精神药物国际管制制度。《公约》对药物种类多样化及数量增加导致非法使用药物作出了反应,根据非法使用的可能性和治疗价值,对一些合成药物进行管制。
前两个条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将在国际层面实施的管控措施编纂成文,确保医疗和科学用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得到供应,并防止药物流入非法渠道。这两个条约还涵盖了对于贩毒和药物滥用的一般规定。
在维也纳召开的1988年联合国会议通过了。《公约》为打击贩毒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其条款包括打击洗钱和前体化学品转用以及通过控制下交付和起诉传递开展国际合作。
这叁个公约构成了主要的药物管制条约,至今仍在使用。随后,联合国大会就药物管制问题召开了特别会议。大会第一次特别会议于1990年2月20日在纽约召开,主题为药物滥用。会员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非法需求、生产、供应、贩运和分销规模不断扩大表示关切。这些威胁会影响人类健康和福祉、国家稳定以及所有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联合国对此感到震惊。
联合国在本次会议结束时宣布1991至2000年为。此外,本次会议还批准了打击毒品祸害的。
1998年6月召开的大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回顾了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销售、需求、贩运和分销及其相关活动的情况,并提出了新的,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以应对非法药物问题的特别措施。
大会于2016年4月19至26日在纽约就世界毒品问题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以评估《对于开展国际合作以综合、平衡战略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本次会议形成了一份重要文件,即。
《2020年世界毒品问题报告》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了,共六册,提供了大量信息和分析,旨在帮助国际社会执行对于会员国承诺的行动建议,包括2016年联合国大会世界毒品问题特别会议成果文件中的行动建议。提供了后续五册的概要。重点关注毒品需求,并总结了全球毒品使用的程度和趋势,包括吸毒病症和吸毒对健康产生的影响。主要解决毒品供应问题。涉及许多跨领域问题,包括促使毒品市场扩大且日益复杂的宏观问题。关注社会经济特征与吸毒病症之间的联系。则讨论了许多国际辩论涉及的其他毒品政策问题。(更多信息请参阅《》)。
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公约监护者
成立于1997年,由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联合国国际毒品管制规划署合并而成,旨在增强解决毒品管制、犯罪和一切形式的国际恐怖主义等相互关联的问题的能力。
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监护着众多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公约,包括联合国毒品相关会议通过的国际药物管制公约。
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期间,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继续致力于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必要的援助,包括吸毒者、患有吸毒病症的人、囚犯、艾滋病毒感染者和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以及需要关注的特定脆弱群体,以缓解大流行病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