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可持续发展
蒙特雷共识
通过日期 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2002年3月22日通过
原始文本 查看
一. 迎接发展筹资的挑战:全球反应
1. 我们, 2002年3月21日和22日在墨西哥蒙特雷聚会一堂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已携手一道迎接在全世界各地,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筹资挑战。我们的目标是随着我们迈向各方充分参与的、公平的全球经济制度的同时亦设法消除贫穷、实现持续增长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根据目前估计,达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宣言》1 中所载的目标,所需资源出现大量缺额。
3. 为实现国际间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联合国千年宣言》中内所载的旨在消除贫穷、改善社会情况、提高生活水平和保护我们的环境的各项目标而筹集资金和实现所需要的国内与国际经济条件,将是我们为确保二十一世纪成为所有人实现发展的世纪而迈出的第一步。
4. 达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那些载于《千年宣言》中的目标,需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建立新的伙伴关系。我们决心执行妥当的政策、实施良好的管理和法治。我们还决心动员国内的资源、吸收外国投资、促进国际贸易、以国际贸易为发展的动力,增加在发展方面的国际金融和技术合作。可持续的债务处理和放宽外债与减轻债务负担,提高国际货币、金融和贸易制度包容性和一致性。
5. 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主义攻击事件使全球经济停滞不前问题更为深化,进一步降低了增长率。现在更为急迫的是必须促进一切利益有关者间的协作,以启动可持续复原并且迎接发展筹资的长期挑战。我们一道奋斗的决心比以前更为坚定。
6. 每一个国家都应对其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承担主要责任,其国内政策与发展战略极为重要。然而,国内经济现在已同全球经济体系密不可分,有效利用贸易与投资机会是对抗贫穷的一个助力。国家发展工作必须获得有利的国际环境的支助。我们鼓励并支持区域一级发起的发展倡议,如非洲发展的新经济伙伴和其他区域的类似安排。
7. 全球化既带来机会也带来挑战。面对这些机会和挑战,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出现特别困难。全球化应当具有包容性和平等性,这需要在国家和国际两级,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充分参与下,制定政策和执行措施,以帮助这些国家回应这些机会和挑战。
8. 在越来越相互依存和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需要采取全方位的方法来迎接发展筹资方面交织的国家、国际和体系上的挑战——此项发展指的是全球所有各地可持续的、性别敏感的、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这种做法必须为所有人提供机会,协助确保能够创造和有效利用资源,并且在每个层次都建立坚强而肯负责的机构。为此目的,必须在我们议程上每一相关领域内采取集体和统一的行动,并须由一切利益有关者提供积极合作。
9. 认识到和平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决心通过个别的努力加上积极的多边合作,追求共同响往的未来。坚守《联合国宪章》和《千年宣言》的价值,而且承诺必将奉行公平、平等、民主、参与、自主权、透明度和问责制原则以及包容,以期巩固各国和全球的经济体系。
二. 主要行动
A. 筹集国内金融资源促进发展
10. 为了进行增长消灭贫穷及可持续发展,我们大家都必须迎接的关键挑战是应力求确保国内条件须能调集国内足够的公私储蓄以支持可将足够的款额投资于生产能力及人的能力。关键性的任务是加强宏观经济和结构政策的效率、统一和一贯。对筹集国内资源、减少资本外流、鼓励私营部门和吸引及妥善运用国际投资和援助而言,都必须具备有利的国内环境。创造这种环境的努力应当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
11. 善政对可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健全的经济政策和坚实的民主机构和改善的基础建设是可持续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消除贫穷的基础。先决条件还包括自由、和平与安全、内部稳定、尊重人权包括发展权利和法治、性别平等、注重市场的政策以及对公正和民主社会的总体承诺。
12. 我们将会在国家一级并且以合法的方式追求适当的政策与管理框架以鼓励公营和私营部门的倡议(包括地方一级)并且促进运作良好的有力的商业部门,同时亦努力改善收入的增加和分配、赋予妇女权力及保护劳工权利和环境。我们承认,在市场经济制度中,政府的适当作用各国不同。
13. 在各个层次打击腐败是属优先事项。腐败是有效动员和分配资源的一大障碍,且将资源从重要的消除贫穷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活动中盗走。
14. 我们承认必须实施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以期大幅度增强经济增长、全面就业、消除贫穷、稳定物价和可持续的财政平衡与国际收支平衡,以确保增长的好处能够由大家分享,特别是穷人。各国政府应优先设法避免会损及收入分配和资源分享情况的通货膨胀所引起的反常与突发的经济动荡。在采行明智的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同时,必须采用适当的外汇汇率制度。
15. 各国政府必须从根本上采用高效率、会产生实效的问责制,以期能调集公共资源并且管理其用途。我们承认必须确保财政上的可持续性,还要有公平、有效的税收制度和税政管理,以及改善政府支出,使其不致排除生产所需的私人投资。我们还承认中期财政框架可以在这方面作出的贡献。
16. 必须投资于基本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包括教育、卫生、营养、庇护所和社会保障方案——此类方案特别顾及儿童与老年人并且是性别上敏感的,而且充分包含农村部门和一切弱势团体,这使人们比较能够适应和利用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机会。积极的劳工市场政策,包括培训,可以有助于就业和改善工作条件。最近的经济危机还突显了有效的社会安全网的重要。
17. 我们承认必须加强和发展国内财政部门,鼓励资本市场的有秩序的发展,其办法为建立健全的银行制度和其他体制安排,旨在解决发展的筹资需求,包括保险部门,债券和股票市场,以此动用储蓄存款并促进生产性投资。这需要一个健全的金融中介设施、透明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监测机制,它们后面还有一个稳固的中央银行。应发展担保机制和商务发展服务,减轻中小公司在本地取得资金的困难。
18. 为了加强金融部门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必须在包括农村在内的地方和针对妇女实行微额信贷和向中小公司的贷款,还需要诸如全国性的储蓄机构。管理妥善的开发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的金融机构,不论是单独的还是合作的,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工具以保证能向这些公司提供融资,并可协助充分供应中期和长期贷款。此外,促进私营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公私合作的伙伴关系也可以加深国内金融市场和进一步推动国内金融部门的发展。养恤金计划的主要目的是社会保障,但是这些计划也可以成为储蓄的来源。必须铭记,基于经济和社会考虑,应尽量把非正规经济部门纳入正规经济之中。还必须设法减少移民工人汇款的转帐费用,并应探讨如何将此类投资于与发展有关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
19. 加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本身的在下列方面的能力建设努力是极为重要的:基本体制、人力资源发展、公共财政、抵押贷款、财务规则和管理、基本教育、公共行政、社会和性别方面的预算政策、预警和危机预防、与债务管理。在此一进程中,我们尤其应当关注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我们重申对《2001-2010十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2 (2001年5月14日至20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第叁届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会议上通过)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3 的承诺。对这些努力的国际支助,包括技术援助,和通过联合国的发展业务活动提供的支助,是必需的。我们鼓励南南合作,包括叁边合作,以促进对于成功战略、做法、经验以及项目模仿的意见交流。
B. 筹集国际资源促进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和其他私人资本流动
20. 为了促进国家和国际发展,必须设法获得国际私人资本的流动,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以及国际金融稳定。外国直接投资有助于长期为持续经济增长提供资金。外国直接投资的重大潜力特别表现在它有助于转让知识和技术、创造工作机会、提高总体生产力、增强竞争力与公司精神并且透过经济增长和发展,最终减少贫穷。因此,主要的挑战是创建必要的本国和国际条件,便利直接外国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以及转型期经济国家,以实现国家发展优先项目。
21. 为了吸引和增加生产性资本的流入,各国必须继续努力设法实现透明的、稳定的和可预测的投资环境,同时还须适当强制执行合同和尊重产权,实施有助于国内与国际商业有效经营和获利而且能对发展产生尽可能大的影响的优质宏观经济政策和机制。必须在下列各项优先领域内作出特别的努力:旨在促进和保护投资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框架,包括人力资源开发领域;避免双重课税;公司管理;会计标准;以及提倡竞争环境。其他机制,例如公营部门/私营部门伙伴关系和投资协定,也很重要。我们强调必须向提出请求的受援国提供增强的有充分资源的技术援助和生产能力建立方案。
22. 为了补充国家的努力,有关国际和区域机构以及来源国的适当机构必须增加其对私人外国投资的支持,协助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发展基础结构及其他优先领域,包括弥合数码鸿沟的项目。为此,必须提供出口信贷、联合供资、风险资本和其他贷款手段、风险保障、杠杆作用的援助资源、对于投资机会的信息、商业发展服务、旨在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公司进行商业接触和合作的论坛、以及为可行性研究提供资金。公司间伙伴关系是转让和传播技术的强有力手段。在这方面,需要加强多边和区域金融与发展机构。来源国还应制定其他措施来鼓励和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
23. 虽然政府为商业经营提供了架构,但是,商号却有责任以可靠的、一贯的伙伴的身份参与发展进程。我们吁请各商号不仅应当顾及其公司经营活动的经济与财政影响,而且还应当顾及其对发展、社会、两性与环境的影响。本着这种精神,我们请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创新的发展融资方针。我们欢迎各种旨在鼓励良好法人精神的努力,并注意到联合国在促进全球伙伴关系方面主动作出的努力。
24. 我们将支持为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建立新的公营部门/私营部门筹资机制,既通过举债也通过股本参与,以便使尤其是小公司家以及中小型公司和基础设施受益。这些公营部门/私营部门倡议可包括在国际和区域金融组织及国家政府与来源国和受援国的私营部门之间建立协商机制,作为创建有利商业发展的环境。
25. 我们强调必须一直有数量充足的各类私人资金稳定地流入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在这方面,来源国和受援国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以增加资金流动的透明度和信息。旨在防止短期资本流动波动幅度过大的影响的措施也很重要,必须加以考虑。鉴于每个国家的能力有大小,因此重要的是要管理国家外债情况,仔细注意货币和周转风险,加强对所有金融机构包括杠杆作用很大的机构的谨慎管理和监督,在符合发展目标下有秩序地按步就班实现资本流动自由化,以及在逐步渐进和自愿基础上执行国际商定的守则和标准。我们鼓励有助于方便获取对于国家和金融市场的信息以及提高这些信息准确性与及时性和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的公营部门/私营部门倡议,改进国家风险评估。多边金融机构不妨为此而提供更多的援助。
C. 国际贸易作为发展的动力
26. 一个普遍的、按章办事的、开放的、非歧视的和公平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及有实际意义的贸易自由化将可大幅度增进全世界的发展,这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国家都有利。在这方面,我们重申承诺支持贸易自由化并确保贸易在促进人人享受到的经济增长、就业和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我们欢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决定,即打算把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利益放在其工作方案的核心。我们承诺确保这些决定获得实施。
27. 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必须建立适当的机构与政策,以便充分从贸易中获得好处,因为贸易对许多国家而言,是唯一最重要的发展资金来源。有实际意义的贸易自由化是一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素。增加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可促进经济增长,也是就业的重要来源。
28. 我们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特别关心的问题,即如何加强为其发展筹资的能力。这些问题包括:贸易壁垒、使贸易反常的津贴和其他使贸易反常的措施,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出口利益的部门,包括农业;滥用反倾销措施;技术壁垒以及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劳力密集制造业贸易自由化;农业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关税高峰、高关税和关税升级以及非关税壁垒;自然人的流动;不承认知识产权,从而无法保护传统知识和民间传统工艺;知识和技术的转让;以支持公众健康的方式执行和解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4 以及贸易协定中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特别条款和区别待遇条款必须更加确切、有效和切实可行。
29. 为了确保世界贸易能支持发展以造福所有国家,我们鼓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执行其于2001年11月9日至14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级会议的结果。
30. 我们还承诺促使所有申请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以及转型期经济国家加入世贸组织。
31. 我们将执行在多哈为解决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边缘化问题而作出的各项承诺,以及为审查与小经济体贸易有关的问题而通过的工作方案。
32. 我们还承诺以符合多边贸易体系的方式加强区域和分区域协定和自由贸易区在建立一个更完善的全球贸易体系中的作用。我们吁请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区域开发银行,继续支持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间分区域和区域一体化的项目。
33. 我们承认必须确保发展中国家,包括小岛屿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发展中过境国、非洲国家以及转型期经济国家的出口产物更多而且可预测地进入所有市场。
34. 我们呼吁所有尚未这样做的发达国家,如在布鲁塞尔通过的《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所设想的,努力实现使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品免税和无定额限制进入市场的目标。审议对于发展中国家协助提高最不发达国家进入市场的机会的提议也是有益的。
35. 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发展中国家以及转型期经济国家考虑减少它们之间的壁垒的重要性。
36. 与有关的政府及其金融机构合作并为了进一步支持国家作出的努力,以便从贸易机会中获得好处和有效地融入多边贸易体系,我们请多边和双边金融机构和发展机构扩大和协调其努力,提供更多的资源,逐渐消除供应经济学派的制约因素;改善贸易基础设施;使出口能力多样化并支持增加出口品的技术含量;加强机构发展和提高总体生产力和竞争力;为此,我们还请双边捐助者和国际及区域金融机构,同联合国有关机构、基金和方案一起,加强支持与贸易有关的培训、能力和机构建设以及支持贸易的服务。应特别注意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非洲发展、发展中过境国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包括通过对于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贸易方面的技术援助的综合框架及其后续行动、综合技术援助联合方案、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发展纲领全球信托基金以及国际贸易中心的活动。
37. 为了减缓仍然主要取决于商品出口的国家的出口收入减少引起的后果,还需要获得多边援助。因此,我们承认最近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补偿性融资贷款的审查,并将继续评价其效益。还必须赋予发展中国家商品生产者权力,以确保他们本身能应付风险,包括应付自然灾害。我们还请多边捐助者和多边援助机构加强其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多样化方案的支持。
38. 为了支持多哈会议所展开的进程,应立即注意加强和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有意义地和充分地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发展中国家尤其需要获得援助,以期能有效地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工作方案和谈判进程,并且为此而增强包括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在内的利益有关者的合作。为了这些目的,我们强调必须以更加有效、稳定、更可预测的方式向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的项目提供资金。
D. 加强国际金融和技术合作以促进发展
39. 对吸引私人直接投资的能力最小的国家来说,官方发展援助(官援)尤其是对其他发展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补充。官方发展援助可协助一国在适当的时间-空间内实现筹集国内资源的适当水平,同时亦可提高人力资本、生产和出口能力。官方发展援助对于帮助改善私营部门活动的环境至关重要,从而可导致有活力的增长。官方发展援助又是一项重要的手段,用以支持教育、卫生、公共基本设施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以及加强粮食安全。对于很多非洲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而言,官方发展援助仍然是最大的外来资金供应来源,而且对于实现《千年宣言》中的发展目标和指标及其他国际商定的发展指标至关重要。
40. 捐助国和受援国之间有效的伙伴关系依据的是承认国家发展计划的领导权和自主权,在此一框架内,必须在各级制定健全的政策和善政,以确保官方发展援助的功效。主要的优先事项是建立这些发展伙伴关系,尤其是支助赤贫者,并尽量扩大官方发展援助的扶贫作用。《千年宣言》中的目标、指标和承诺以及其他国际商定的发展指标可协助各国制定短期和中期国家优先事项,以此作为建立外部支助伙伴关系的基础。在这方面,我们强调联合国基金、计划署和专门机构的重要性,并坚决予以支持。
41. 我们确认,如发展中国家要达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宣言》中的目标,就需要大量增加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资源。为了争取对官方发展援助的支助,我们将在国家和国际一级合作,进一步改进政策和发展战略,提高援助功效。
42. 在这方面,我们敦促尚未这样做的发达国家作出具体努力,如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所确认,争取达到把发达国家国内总产值(国产总值)的0.7%作为官方发展援助给予发展中国家、0.15%至0.20%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并鼓励发展中国家在已有的成绩上继续发展,确保有效地利用官方发展援助帮助实现发展目标和指标。我们认可所有捐助国作出的努力,赞赏其官方发展援助捐款已达到或超过了这些指标或为实现指标正在增加捐款的捐助国,强调必须承诺审查为实现指标和目标采取的手段和定下的时限。
43. 受援国、捐助国和国际机构均应致力于促使官方发展援助更为有效,多边和双边金融及发展机构尤应加紧致力于:
? 按最高的标准协调统一业务程序,以降低交易费用,并且更为灵活地使用和交付官方发展援助款项,同时考虑到受援国自主的国民发展需要和目标;
? 支持和加强最近作出的努力和倡议,如取消附带条件的援助,包括依照2001年5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协议,执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对于免除对最不发达国家援助的附带条件的建议。应进一步努力解决造成负担的各种限制问题;
? 加强受援国的吸收能力和财务管理,以利用援助,促进使用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对于可预测资源的需要的最适当的援助交付手段,包括酌情建立预算支出机制,统统以协商方式进行;
? 使用发展中国家拥有和带动的包括减贫战略文件在内的减贫战略的发展框架作为应邀交付援助的工具;
? 增加受援国对于技术援助方案的设计,包括采购的投入和自主权,并更加有效地使用当地技术援助资源;
? 提倡使用官方发展援助换取外来投资、贸易和国内资源等更多的发展资金;
? 加强三方合作,包括经济转型国家间合作和南南合作,以此作为援助的交付工具;
? 改进官方发展援助对穷国的导向目标、援助协调和成果的计量。
我们请捐助国采取步骤执行上述措施支助所有发展中国家,包括立即支助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内的综合战略和其他区域的类似努力,以及支助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我们认可和赞赏正在其他论坛进行的讨论,以制定建议增加发展资金的优惠条件,包括更多地使用赠款。
44. 我们认为有必要探讨新的筹资来源,但这些来源不得对发展中国家造成过多的负担。在这方面,我们同意在适当论坛研究秘书长所要求的对于投资的可能的新来源的分析结果,同时注意到对于使用特别提款权拨款作发展用途的建议。我们认为有关特别提款权拨款的任何评估必须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协定条款和基金组织既定的规则和程序,这样就需要在国际一级考虑到全球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45. 多边和区域开发银行在满足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的发展需要方面继续发挥不可缺少的作用。它们必须向受到贫穷挑战的、采取健全的经济政策、但可能缺少充分进入资本市场机会的国家提供适当的资金供应。它们又应减轻金融市场波动过度产生的影响。加强的区域开发银行和分区域金融机构对国家和区域发展努力可增加灵活的财政支援,同时增进自主权和通盘效率。它们又可以充当其发展中成员国经济成长和发展知识和专长的一个重大来源。
46. 我们应确保国际金融系统、包括区域和分区域机构及基金可以动用的长期资源,使它们能够适当支助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建设技术援助、社会和环境保护计划。我们还将继续提高它们的总体贷款效能,方法是增加国家自主权、进行能够提高生产力并在减贫方面产生可计量成果的业务,以及与捐助国和私营部门更密切地协调。
E. 外债
47. 可承受的债务资金筹措是另一种可调集资源以用于政府投资和私人投资的重要成分。可承受的外债的国内先决条件所包含的、监测和管理外债的国家全面战略,包括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公共资源管理,是减少国力弱点的一项关键因素。管理外债和追查债务的技术援助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应予以加强。
48. 减免外债能够发挥一项关键作用,可以将腾出的资源转用于符合实现可持续增长及发展目标的活动,因此,应酌情在巴黎和伦敦俱乐部以及其他有关论坛内,大力和迅速地推行债务减免措施。我们注意到面临不可承受的债务负担的发展中国家必须重新建立财务上的生存能力,欢迎为削减尚未清偿债务采取的倡议,我们进一步邀请在这方面采取国家和国际措施,包括酌情注销债务和其他安排。
49. 扩充的重债穷国倡议提供一个机会以加强其受惠国的经济前景和减贫努力。应利用额外的资源充分资助重债穷国倡议,迅速、切实和全面实施这项扩充的倡议是至关重要的。重债穷国应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以符合该项倡议的资格。未来的债务承受力审查也要考虑到债务减免对于实现《千年宣言》中的发展目标的进展产生的影响。我们强调必须继续对及格标准采取灵活的做法。需要持续努力将重债穷国的债务负担降低至可承受的水平。必须不断审查对于债务承受能力分析的基本计算程序和假设。债务承受能力分析作出结论时必须考虑到的全球增长前景日益暗淡和贸易条件日益恶化的情况。债务减免安排应设法避免对其他发展中国家造成任何不公平的负担。
50. 我们强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作出政策建议,包括适当的债务减免建议时,应考虑到自然灾害、严重的贸易条件冲击或冲突对国家的债务承受能力引起的任何根本变化。
51. 我们虽然承认需要采取一套灵活的综合手段适当地回应各国不同的经济情况和能力,可是我们强调必须制定一套明确的原则来管理和解决金融危机,使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债权国和债务国及投资者之间公平分担负担。我们鼓励捐助国采取步骤确保用于债务减免的资源不会从计划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资源中扣除。我们又鼓励探讨新颖的机制全面解决发展中国家,包括中等收入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债务问题。
F. 解决系统性问题:加强国际货币、金融和贸易系统的统一和一致性以促进发展
52. 为了补充国内的发展工作,我们确认迫切需要加强国际货币、金融和贸易系统的统一、管理和一致性。为此,我们强调指出,必须继续改进全球经济管理,加强联合国在促进发展方面的主导作用。为了同一目的,应在国家一级加强努力,加强所有相关部委和机构之间的协调。同样的,我们应当鼓励国际机构协调政策和方案,在业务和国际方面实现统一,以实现《千年宣言》有关持续经济增长、消除贫穷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53. 国际社会正作出重大努力,对国际金融结构进行改革。需要继续进行这些努力,增加透明度,让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切实参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加强有关发展和消除贫穷的筹资工作。我们还强调,我们决心建立健全的国内金融部门,因为它非常有助于国家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支持发展的国际金融结构的一部分。
54. 主要工业化国家有力地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对于加强全球稳定和减弱汇率波动至关重要,因为这是经济发展以及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更多的可以预测的资金所必需的。
55. 各多边金融机构,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需要继续优先查明和预防潜在危机,加强促成国际金融稳定的基础。在这方面,我们强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需要加强对各经济体活动的监测,特别注意短期资金流动情况及其影响。我们鼓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完善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易受外界影响的薄弱环节,并与有关区域机构或组织、其中包括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密切进行协调。
56. 我们强调,多边金融机构在提供政策咨询和财务支助时,必须在各国自己进行的、顾及贫穷人口需求和扶贫工作的合理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并适当注意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特殊需求和实施能力,以促成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咨询意见应考虑到调整方案造成的社会费用,这些方案应尽量减少对社会易受伤害群体的不利影响。
57. 必须确保发展中国家切实公平参与财务标准和守则的制订。还必须确保在自愿和逐步的基础上加以执行,以协助减少易发生金融危机和金融疫病的可能性。
58. 私营部门进行国家风险评估应尽可能采用严格、客观和透明的参数。高质量的数据和分析对此有帮助。
59. 我们注意到金融危机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不管国家大小——产生的影响或这些国家发生金融疫病的可能性,因此强调指出,必须确保国际金融机构,其中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适当的财务机制和资源,以便根据其政策及时作出适当反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各种手段,它目前的财务状况很好。应急信贷额度是表明各国政策实力的重要尺度,并可以防止金融市场上的疫病。应不断审查有关分配特别提款权的需求。在这方面,我们还强调指出,必须加强区域和分区域储备金、互换安排以及类似机制的稳定作用,补充国际金融机构的努力。
60. 为促进公平地分担负担和尽量减少道德败坏,我们欢迎所有利益相关者在一个适当的论坛上考虑建立一个解决国际债务的机制,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参与,共同及时有效地调整债务结构。采用这一机制不应排除在发生危机时提供应急资金。
61. 在各级实现善政也是在全球实现持续经济增长、消除贫穷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了更好地体现相互依存性的增加和加强合法性,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经济管理:扩大发展事项的决策基础,填补组织方面的空白。为补充和巩固这两个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必须加强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多边机构。我们鼓励所有国际组织不断寻求改进它们业务和相互作用。
62. 我们强调,必须扩大和加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参与制定国际经济决策和准则的程度。为此,我们还欢迎进一步采取行动,帮助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建立自己的能力,有效参加多边论坛。
63. 第一个优先事项是找到实际可行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国际对话和决策进程中的有效参与。我们鼓励在有关机构和论坛的任务和权限范围内采取以下行动: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继续加强所有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其决策过程中的参与,以此加强旨在满足这些国家的发展需求和关注的国际对话及这些机构为此开展工作。
? 世界贸易组织:确保所有协商都代表了世贸组织的全体成员,且参依循明确、简单和客观的标准参加协商。
? 国际清算银行、各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市场稳定论坛:继续加强它们在区域一级同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联系和协商,并酌情审查其成员组成,以便让这些国家充分参与。
? 提出具有国际影响的政策建议的特设小组:继续同非成员国家建立联系,加强与那些有明确广泛的政府间授权的多边机构的合作。
64. 为加强全球经济系统支持发展的效力,我们鼓励采取以下行动:
? 改进联合国与世界贸易组织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发展,加强它们为所有需要援助的国家提供技术援助的能力。
? 支持国际劳工组织并鼓励它目前就全球化的社会影响开展的工作。
? 加强联合国系统与其他所有多边金融、贸易和发展机构的协调,在全世界支持经济增长、消除贫穷和可持续发展。
? 在各级和各个行业将性别观点纳入发展政策。
? 通过加强各国税务当局之间的对话和加强有关多边机构和有关区域组织的工作协调,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同时特别注意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需求。
? 促进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和各区域开发银行发挥作用,支持各国在区域一级就宏观经济、金融、贸易和发展问题开展政策对话。
65. 我们决心尽快谈判并最后商定一个联合国反对一切形式腐败公约,其中包括将非法获取的资金交还本国的问题,并推动进一步合作以根除洗钱。我们鼓励那些尚未签署和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5 的国家考虑这样做。
66. 我们敦促那些尚未加入《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6 的国家优先考虑加入这一公约,并呼吁为同一目标加强合作。
67. 我们优先重视联合国系统的振兴,因为这对于开展国际合作以促进发展和建立一个为所有人谋福利的全球经济系统至关重要。我们重申,我们决心使大会能够有效地发挥它作为联合国的首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机构的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使它能够发挥《联合国宪章》为它规定的作用。
三. 保持接触
68. 要建立一个全球发展筹资联盟,就要作出不懈的努力。因此,我们决心在国家、区域和全球一级不断保持全面接触,以确保适当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达成的协议和作出的承诺,并继续在会议总体议程的框架内,在发展、金融和贸易组织和有关行动之间建立桥梁。现有各机构需要在明确了解和尊重各自的任务和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合作。
69. 我们应借鉴会议和会前筹备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和充分利用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及其他有关利益相关机构的政府间/理事机构,以便通过从下至上有联系地大力开展以下各项工作,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进行协调:
(a)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代表同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会的董事之间可以相互进行接触,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筹备这些机构间春季年度会议的事项初步交换意见。还可以同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政府间机构的代表进行类似的接触;
(b) 我们鼓励联合国、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一起,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与布雷顿森林机构之间的春季会议上,审议统一、协调和合作等问题。会议应包括一个政府间部分,以讨论由参加会议的组织商定的议程,并同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开展对话;
(c) 目前由大会每两年举行的对于通过建立伙伴关系加强国际合作以促进发展的高级别对话将审议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有关发展筹资的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发展筹资的问题。将对这一对话进行调整,使其成为会议和有关问题的一般后续工作的政府间协调中心。高级别对话将包括一个由有关利益相关者参加的对于落实会议成果的政策对话,其中包括国际货币、金融和贸易体制实现统一与一致以促进发展的主题;
(d) 将审议适当方式,让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根据需要参加经调整的高级别对话。
70. 为在国家、区域和国际一级支持上述工作,我们决心:
? 通过让我们的发展部、财政部、贸易部和外交部以及我们的中央银行继续参与,继续加强我们国内政策的统一;
? 争取获得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和区域开发银行的积极支助;
? 继续将发展筹资工作列在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政府间机构的议程上,其中包括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内的所有联合国基金、计划署和机构。
71. 我们认识到,发展筹资与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和指标有关,其中包括《千年宣言》中有关评估发展方面的进展和帮助确定发展优先事项的目标和指标。在这方面,我们欣见联合国打算每年编制一份报告。我们鼓励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在编写这一报告时密切合作。我们应支持联合国开展一个全球新闻运动,宣传国际社会商定的发展目标和指标,其中包括《千年宣言》中的目标和指标。在这方面,我们鼓励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其中包括民间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积极参加。
72. 为支持这些努力,我们请联合国秘书长同有关主要利益相关机构的秘书处合作,充分利用联合国系统行政主管协调委员会,在联合国系统内持久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达成的协议和作出的承诺,并确保秘书处切实提供支助。将依循新的参与性做法和会议筹备过程中采用的有关协调安排来提供这一支助。还请联合国秘书长每年就这些后续工作提交一份报告。
73. 我们要求召开一次后续国际会议,以便审查蒙特雷共识的执行情况。应至迟在2005年之前决定举行这一会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