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禁地

 

主题:青年 人权
 

作出努力和采取措施以确保青年实现和享受人权、特别是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1985年11月18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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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

  回顾其1981年11月13日第36/29号、1982年12月3日第37/49号、1983年11月22日第38/23号和1984年11月23日第39/23号决议,其中除其他事项外,认识到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青年实现和享受人权、特别是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

  又回顾其1979年12月17日第34/151号决议,其中决定把1985年定为国际青年年:参与、发展、和平,

  深信必须确保青年充分享受《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各项权利,特别是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

  认识到青年人由于教育水平差和失业,限制了他们参与发展过程的能力,因此强调青年人受中等和高等教育以及他们有机会获得适当技术和职业指导及训练课程的重要性,

  巩固和进一步扩大国际青年年的成果,以便除其他事项外,帮助加强青年人参与本国的社会经济生活,表示非常关心

  1. 呼吁有关国家、所有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联合国有关机关及专门机构在青年领域进一步进行规划和采取适当后续行动时,继续注意执行有关做出努力和采取措施以促进人权并使青年人享受人权、特别是受教育和职业训练的权利和工作的权利的大会第36/29号、第37/49号、第38/23号和第39/23号决议,以期待解决青年的失业问题;

  2. 社会发展委员会在审查具体的青年问题时,充分注意到青年人享受人权、特别是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的问题;

  3. 各国协调机构或负责执行青年领域的政策和方案的机构在国际青年年:参与、发展、和平之后进行的活动中对青年实现和享受人权、特别是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给予适当优先考虑。

1985年11月18日

第80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