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契约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2024年9月22日通过
原始文本 查看
1. 我们,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代表世界各国人民,齐聚联合国总部,通过本《未来契约》中的行动保护今世后代的需求和利益。
2. 我们正处于全球深刻变革的时代。我们面临日益严峻、关乎存亡的灾难性风险,其中许多风险源于我们所做的选择。人类同胞正在承受可怕的苦难。如果我们不改弦更张,就有可能陷入危机和崩溃持续不断的未来。
3. 然而,这也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机遇的时刻。全球变革为我们提供了从共同人性出发实现复兴和进步的机会。知识、科学、技术和创新的进步可以带来突破,为所有人创造更美好、更可持续的未来。选择权就在我们手中。
4. 我们相信,全人类,包括那些生活在贫困和脆弱处境中的人们,都有一条通往更光明未来的道路。通过我们今天所采取的行动,我们决心踏上这条道路,努力建设一个安全、和平、公正、平等、包容、可持续和繁荣的世界,一个保障全人类福祉、安全和尊严、保障地球健康的世界。
5. 为此,我们需要在尊重国际法的基础上重申承诺开展国际合作,否则我们将无法管控风险,也无法把握面前的机遇。这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必要。我们面临的各项挑战彼此紧密关联,远远超出任何国家的一己之力。唯有秉持信任、团结和造福全人类的精神,发挥各行各业、每一代人的力量,持续有力地开展国际合作,才能共同应对这些挑战。
6. 我们认识到,必须加强以联合国及其《宪章》为核心的多边体系及其各机构,跟上不断变化的世界的步伐。多边体系及其各机构必须适合当前和未来——有成效、具备能力、顺应未来需要、公正、民主、公平、代表当今世界、具有包容性、相互关联且财政稳定。
7. 今天,我们承诺开启多边主义新纪元。本契约中的行动旨在确保联合国和其他主要多边机构能够为人类和地球带来更美好的未来,使我们能够履行既有承诺,同时迎接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和机遇。
8. 我们重申坚定致力于按照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及其宗旨和原则行事。
9. 我们还重申,可持续发展、和平与安全、人权这三大联合国支柱同等重要、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三者缺一不可。
10. 我们认识到,兼顾可持续发展的所有三个方面本身就是一项核心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现在是、而且将永远是多边主义的核心目标。我们重申对《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持久承诺。我们将紧急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采取具体政治步骤,从所有渠道为可持续发展调集更多大量资金,同时特别关注特殊处境人群的需求以及为青年人创造机会。一切形式和表现的贫困,包括极端贫困,仍然是全球最大的挑战,消除贫困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必要条件。
11. 气候变化是当今时代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尤其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不成比例地遭受到不利冲击。我们承诺加快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规定的义务。
12. 为了履行我们欲免后世再遭战祸的基本承诺,我们必须遵守包括《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充分利用《宪章》规定的所有工具和机制,加大运用外交手段,致力于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实施侵略行为,尊重彼此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政治独立和自决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并消除有罪不罚现象。随着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以更危险的形式出现,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领域,我们的努力都必须跟上步伐。
13. 本契约中的每一项承诺都完全符合国际法,包括人权法。我们重申《世界人权宣言》及其所载基本自由。《契约》的执行将增进所有人对人权和尊严的充分享受,而这是一个关键的目标。我们将尊重、保护、促进和实现所有人权,承认所有人权均普遍适用、不可分割、相互依存且相互关联,我们将明确我们的立场和主张:人人免于恐惧,免于匮乏。
14. 我们认识到,除非我们加紧努力,促进宽容、拥抱多样性、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和相关不容忍言行及其所有令人憎恶的当代形式和表现,否则,我们为纠正不公正现象和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不平等,进而建设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所作的努力就不可能取得成功。
15. 如果不能让所有妇女充分、安全、平等和切实地参与政治和经济生活并享有代表权,我们的任何目标都无法实现。我们重申致力于《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致力于在各个领域加快实现性别平等、促进妇女参与、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致力于消除针对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
16. 我们重申在联合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作出的承诺,即与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重振全球行动,确保赢得我们想要的未来,有效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我们认识到,今世后代的福祉以及地球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我们采取行动的意愿。为此,我们在本契约中承诺在可持续发展和发展筹资、国际和平与安全、科学、技术和创新及数字合作、青年和子孙后代以及全球治理变革领域采取56项行动。
17. 我们将通过已获授权的相关政府间进程,推进落实这些行动。我们将在大会第八十三届会议开始时,通过举行一次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级会议,审查《契约》的总体执行情况。我们确信,到那时,我们将朝着我们为自己和子孙后代所希望的更美好、更可持续的未来稳步迈进。
一. 可持续发展和发展筹资
18. 2015年,我们决心让人类摆脱贫困、饥饿和匮乏,治愈地球创伤使之得到保护。我们承诺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我们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岌岌可危。大多数目标的进展要么太慢,要么已倒退到2015年基线以下。多年的可持续发展成果正在逆转。贫困、饥饿和不平等加剧。人权受到威胁,我们可能面临数百万人掉队的风险。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荒漠化和沙尘暴、污染以及其他环境挑战对我们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前景构成严重风险。
19. 我们不会接受这样的未来:世界上一半人口被剥夺尊严和机会或者尊严和机会成为特权和富有者的专属。我们重申,《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所涉所有三个方面、克服我们所面临多重相互关联危机、确保今世后代拥有更美好未来的总路线图。我们认识到,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贫困,包括消除极端贫困,是全球最大的挑战,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可持续发展与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我们重申,性别平等和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如果不以紧迫感和新的活力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就无法实现对未来的共同抱负。我们致力于确保多边体系能够助推我们实现造福人类和地球的愿望,我们将在一切行动中以人为本。
行动1. 我们将采取大胆、雄心勃勃、快速、公正和变革性的行动,落实《2030年议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20. 我们重申,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一套全面、影响深远且以人为本的全球性变革目标和具体目标。我们重申坚定致力于同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到2030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重振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我们认识到,《2030年议程》具有普遍性,所有发展中国家,包括特殊处境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面临特定挑战的国家,包括中等收入国家以及处于冲突中和冲突后局势的国家,都需要在执行《议程》方面获得援助。我们将加强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我们重申《对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的各项原则,包括其中原则7中载明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们决定:
(a) 加大努力,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和《巴黎协定》;
(b) 全面落实2023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商定的《政治宣言》中所载各项承诺;
(c) 从所有来源为可持续发展调集大量且充足的资源和投资;
(d) 消除可持续发展的一切障碍,不诉诸经济胁迫。
行动2. 我们将把消除贫困作为实现《2030年议程》的核心工作。
21. 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贫困,包括消除极端贫困,是全人类的当务之急。我们决定:
(a) 采取全面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贫困,直面贫困的多维性,包括实施农村发展战略以及开展社会部门特别是教育和卫生部门投资和创新;
(b) 采取具体行动,防止返贫,包括建立设计周全、可持续、高效的全民社会保护制度来应对冲击。
行动3. 我们将消除饥饿,消除粮食不安全和一切形式营养不良。
22. 我们对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人口仍处于粮食不安全状况继续深感关切,我们将应对和解决造成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的各种驱动因素。我们决定:
(a) 通过建设国家抵御冲击的能力,并通过确保粮食和农业供应链运转以及市场和贸易渠道保持自由且无障碍,为受粮食不安全和各种形式营养不良影响的国家和社区提供支持,为此开展协调行动,包括提供紧急粮食供应、方案、融资和农业生产支持;
(b) 协助受债务困扰的国家应对国际粮食市场的波动,并与国际金融机构和联合国系统合作,支持受粮食不安全影响的发展中国家;
(c) 促进公平、有韧性、包容和可持续的农业粮食体系,使每个人都能获得安全、负担得起、充足和有营养的食物。
行动4. 我们将弥合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融资缺口。
23. 我们对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融资缺口日益扩大深感关切。我们必须弥合这一缺口,防止可持续发展鸿沟持久存在,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不平等不断扩大,对国际关系和多边体系的信任进一步削弱。我们注意到目前正在为消除融资缺口作出的努力,包括通过秘书长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刺激计划作出的努力。我们决定:
(a) 从所有来源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和调集可持续、负担得起、可获得、透明和可预测的发展资金以及所需的执行手段;
(b) 借助秘书长在联合国和其他相关论坛提出的建议,继续紧急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刺激计划;
(c) 扩大并履行我们各自的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包括大多数发达国家作出的将国民总收入的0.7%用于官方发展援助以及将国民总收入的0.15%至0.20%用于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官方发展的承诺;
(d) 在遵守现有承诺的同时,继续探讨官方发展援助计量现代化的问题;
(e) 确保发展援助侧重于发展中国家并惠及这些国家,尤其侧重于最贫困和最脆弱的国家,并采取进一步行动提高援助实效;
(f) 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创造更有利的环境,以便更多地调集国内资源,强化发展中国家各级实现此目标的能力、机构和系统,包括为此提供国际支持,从而增加对可持续发展的投资;
(g) 实施有效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政策,确保良政和机构透明,以推进可持续发展;
(h) 加强当前的努力,防止和打击非法资金流动、腐败、洗钱和逃税现象,消除避风港,追回和返还非法活动所得资产;
(i) 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这使各国能够有效调集国内资源,从而大大有助于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努力,此外强调需要改进当前的国际税务治理结构。我们致力于加强联合国税务合作的包容性和有效性,同时考虑到其他相关论坛和机构开展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建设性地参与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的制定进程;
(j) 在适当论坛探讨高资产净值个人征税方面国际合作办法;
(k) 支持发展中国家推动私营部门增加对可持续发展的投资,包括为此促进包容、创新的融资机制和伙伴关系,创造更有利的国内和国际监管和投资环境,并发挥公共融资的催化作用;
(l) 扩大所有来源对促成发展中国家生产能力提升、包容和可持续工业化、基础设施和结构性经济转型、多样化以及增长的投资支持;
(m) 确保2025年第四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取得巨大成果,以弥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融资缺口,加快落实《2030年议程》,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行动5. 我们将确保多边贸易体制继续充当可持续发展的引擎。
24. 我们致力于基于规则、非歧视、开放、公正、包容、公平、透明并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我们强调多边贸易体系对于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性。我们重申强烈敦
促各国不颁布也不实行不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阻碍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全面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单方面经济措施。我们决定:
(a) 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由出口带动的增长,包括为此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酌情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贸易准入以及顺应具体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发展需要的针对性特殊和差别待遇;
(b) 努力完成世界贸易组织的必要改革;
(c) 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加入世贸组织提供便利,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行动6. 我们将投资于人民,以消除贫困,加强信任和社会融合。
25. 我们深感关切的是,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持续存在不平等,在改善世界各地人民、包括弱势群体的生活和生计方面进展缓慢。我们必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造福社会各阶层,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包括通过可持续发展的本地化。我们强调,保障能源供应和确保能源安全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世界各国福祉至关重要。我们决定:
(a) 确保2025年题为“第二次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社会问题世界峰会取得巨大成果;
(b) 促进全民健康覆盖,增加获得优质包容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机会,包括在紧急情况下的受教育和学习机会,增进人人获得体面工作的机会,普及社会保护,以消除贫困,减少不平等;
(c) 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且负担得起的住房,支持发展中国家规划和建设公正、安全、健康、无障碍、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城市;
(d) 加快努力,确保人人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包括努力建设有复原力、安全的跨界能源基础设施,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
(e) 最大限度地发挥移民对原籍国、过境国、目的地国和东道国可持续发展的积极贡献,并且加强国际伙伴关系和全球合作,促成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以全面消除造成非正常移民的驱动因素,确保所有移民,无论其移民身份如何,均享有安全、尊严和人权;
(f) 解决和促进预防水资源短缺,增强抗旱能力,从而打造一个水资源可持续的世界,确保人人享有清洁和安全供水以及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设施,并在这方面开展可持续管理;
(g) 促进对可持续发展采取顾及灾害风险的方法,将减少灾害风险纳入各级政策、方案和投资。
行动7. 我们将加强努力,营建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以促进可持续发展,让所有人都能诉诸司法,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包容的机构,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
26. 我们重申需要营建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诉诸司法,人权得到尊重,各级均实行法治和良政,并且设有透明、有效和负责的机构。我们重申,所有人权都具有普世性质、不可分割、相互关联、彼此依存和相辅相成的,必须以公正和平等的方式,在同等基础上,以同样的重视程度加以对待。我们决定:
(a) 尊重、保护和实现包括发展权在内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诉诸司法,在各级发展良政,并在各级建立透明、包容、有效和负责的机构;
(b) 促进和保护人权与执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同时确认《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载有不让任何人掉队的承诺,并设想建立一个普遍尊重且促进人权以及人的尊严、法治、正义、平等和不歧视的世界。
行动8. 我们将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以此有力促成所有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取得进展。
27. 我们认识到,如果妇女和女童不能充分享有人权和机会,就无法充分发挥人类潜能,也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当所有妇女、青春期少女和女童的全部人权得到尊重、保护和实现时,持续、包容和公平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才可能实现。我们决定:
(a) 采取大胆、雄心勃勃、快速、公正和变革性的行动,确保所有妇女和女童充分和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b) 紧急消除不利于实现性别平等的一切法律、社会和经济障碍,确保妇女充分、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c) 采取有针对性的快速行动,消除针对所有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和骚扰,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
(d) 大幅增加投资以弥合性别差距,包括投资于照护和扶持经济,同时承认贫困与性别不平等之间的联系以及加强对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相关机构的支持的必要性;
(e)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赋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并且使妇女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自然资源和适当的新技术;
(f)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行动9. 我们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28. 我们对当前应对气候变化进展缓慢深感关切。我们同样深为关切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增长,我们也认识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执行手段和支持至关重要,也认识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频率、强度和规模日益加剧,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为了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目标,我们重申必须在这关键的十年里在现有最佳科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国情并结合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工作,加快行动,同时体现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及各自能力。我们决定:
(a) 我们重申《巴黎协定》的气温目标,即: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远低于工业化前水平以上2摄氏度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摄氏度之内,同时认识到这将大幅减少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我们强调,与气温上升2摄氏度相比,气温上升1.5摄氏度所带来的气候变化影响要小得多,因此决心努力将气温升幅控制在1.5摄氏度;
(b) 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十八届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包括在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上根据“阿联酋共识”(其中包含《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结果)通过的决定;
(c) 还确认需要大幅、快速和持续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符合1.5摄氏度的温控目标,并促请缔约方在考虑到《巴黎协定》以及其不同国情、路径和做法的情况下,以本国自主决定的方式为开展全球努力作出贡献:到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增加两倍,并将全球年均能效提升速度增加一倍;加快努力,逐步淘汰未加装减排设施的煤电项目;在全球范围内加快实现净零排放的能源系统,在本世纪中叶或更早使用零碳和低碳燃料;以公正、有序、公平的方式在能源系统中摆脱化石燃料,在这个关键的十年中加快行动,以便到2050年实现符合科学的净零排放;加快零排放和低排放技术,特别包括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获及利用和储存等减排和清除技术,尤其是在难以减排的部门,以及低碳制氢;到2030年加速并大幅减少全球非二氧化碳排放,尤其是甲烷排放;在一系列途径上加速减少道路交通的排放,包括通过发展基础设施以及快速部署零排放和低排放车辆;尽快逐步取消不能解决能源贫困或公正转型问题的低效化石燃料补贴;
(d) 认识到过渡性燃料可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同时促进能源转型方面发挥作用;
(e) 还强调必须养护、保护和恢复自然和生态系统,以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包括通过加强努力到2030年停止和扭转毁林和森林退化,保护作为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并养护生物多样性的其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同时根据《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确保社会和环境保障;
(f) 重申我们决心在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优先事项的情况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九届会议上设定新的集体量化目标,以每年1 000亿美元为下限;
(g) 重申国家自主贡献的国家自主性以及《巴黎协定》第四条第四款,并鼓励《巴黎协定》各缔约方在下一次国家自主贡献中,依据最新科学并根据不同国情,提出雄心勃勃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涵盖所有温室气体、部门和类别,着力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摄氏度;
(h) 大力强化国际合作和国际扶持环境,激发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的雄心;
(i) 认识到必须大幅增加适应资金,以执行将适应资金增加一倍的决定,以支持满足发展中国家对于加快适应和增强抵御能力的不断变化的紧迫需求,同时强调资金、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是气候行动的关键推动因素,指出加大力度提供和调集更多新的赠款型高度优惠资金和非债务工具对于支持发展中国家仍然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这些国家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进行过渡时;
(j) 使包括基金在内的新供资安排进一步投入运作和资本化,以应对损失和损害;
(k) 到2027年,通过多灾害早期警报系统的普遍覆盖,包括通过加速实施全民预警倡议,保护地球上的每一个人。
行动10. 我们将加快努力,恢复、保护、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环境。
29. 我们对环境的快速退化深感关切,我们认识到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做法,才能建成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我们必须养护、恢复和可持续地利用地球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为今世后代的健康和福祉提供支持。我们将应对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生物多样性丧失、污染、水资源短缺、洪水、荒漠化、土地退化、干旱、毁林和沙尘暴的不利影响。我们决定:
(a) 建成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养护和可持续地利用地球资源,扭转环境退化的趋势;
(b) 采取雄心勃勃的行动,改善海洋及其生态系统的健康、生产力、可持续利用和复原力,养护、可持续利用和恢复海洋和淡水资源以及森林、山地、冰川和旱地,保护、养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
(c) 促进包括可持续生活方式在内的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促进作为实现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的途径的循环经济方法,促进零废物倡议;
(d) 加快治理空气、土地和土壤、淡水和海洋污染,包括加快化学品的健全管理,努力达成一项对于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力争在2024年底前完成谈判工作;
(e) 落实到2030年制止和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框架,并执行所有多边环境协定;
(f) 通过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以及执行和遵守多边环境协定,保护我们的地球并应对全球环境挑战。
行动11. 我们将保护和促进文化和体育,将其视为可持续发展的组成部分。
30. 我们确认文化和体育能为个人和社区带来强烈的认同感,增强社会融合。我们还确认体育可以促进个人和社区的健康和福祉。因此,文化和体育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我们决定:
(a) 确保文化和体育能够促进更加有效、包容、公平和可持续的发展,将文化纳入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政策和战略,并确保在保护和促进文化方面进行充足的公共投资;
(b) 鼓励加强国际合作,将具有精神、祖传、历史和文化价值的文化财产返还或归还原主国,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纪念碑、博物馆藏品、手稿和文件,并强烈鼓励相关私营实体参与类似活动,包括酌情通过双边对话以及寻求多边机制协助;
(c) 促进和支持文化间和宗教间对话,增强社会融合,促进可持续发展。
行动12. 我们将规划未来,加强集体努力,为到2030年及以后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推动力。
31. 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专注和致力于到2030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将持续努力,克服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现有、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到2030年及以后建设我们想要的未来。我们决定:
(a) 大力推进到2030年全面、及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包括为此加强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作为后续落实和评估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主要平台的作用;
(b) 邀请大会主持召开的高级别政治论坛于2027年9月审议我们将如何到2030年及以后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优先事项和工作重点予以推进。
二. 国际和平与安全
32. 全球安全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感到关切的是,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威胁,特别是违反《宪章》宗旨和原则的行为日益增多且形态各异,而且核战争风险也日益加剧,可能对人类生存构成威胁。在这一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我们依然致力于建立公正持久的和平。我们重申致力于根据国际法,包括《宪章》及其宗旨和原则行事,真诚履行我们的义务。我们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并在这方面回顾《对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 的重要性。我们重申充分尊重所有会员国的主权平等,恪守各国人民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的原则、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义务,以及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承诺。我们还重申对《世界人权宣言》的承诺。
33. 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在紧急应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所面临陆、海、空、外空和网络空间不断累积的各种威胁的同时,应努力重建信任、加强团结、深化国际合作,包括更多地利用外交手段。我们表示注意到《新和平纲领》。
行动13. 我们将加倍努力,建设并维持和平、包容和公正的社会,消除冲突根源。
34. 我们认识到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人权相互依存,重申国际和国家各级法治的重要性。我们感到关切的是,全球军事开支的增加可能对可持续发展和保持和平方面的投资产生潜在影响。我们决定:
(a) 加强韧性,全面消除武装冲突、暴力和不稳定的驱动因素、根源及其后果,包括加快投资和落实《2030年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b) 为所有人提供平等诉诸法律的机会,保护公民空间,维护人权,包括促进和平、包容、宽容、和平共处的文化,消除宗教歧视,打击一切表现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仇外现象,应对所有人生存、生计和尊严所面临的挑战;
(c) 确保军事开支不影响对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可持续和平的投资,并请秘书长在第七十九届会议结束前提供分析,说明全球军事开支增加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影响。
行动14. 我们将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所有平民。
35. 我们最强烈地谴责武装冲突对平民、民用基础设施和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性影响。我们尤其感到关切的是,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其他处境脆弱者在武装冲突中受到格外严重的暴力影响。国际法禁止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包括蓄意攻击平民和民用基础设施的行为。我们重申致力于履行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难民法规定的义务。我们决定:
(a) 采取具体切实的措施,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所有平民;
(b) 加快履行我们在儿童与武装冲突议程下作出的承诺;
(c) 根据国际法,在使用爆炸性武器预计会对平民或民用物体,包括重要民用基础设施、学校、医疗设施和礼拜场所造成伤害时,酌情限制或避免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这类武器;
(d) 根据国际人道法并充分遵守大会对于加强联合国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协调的1991年12月19日第46/182号决议以及大会相关决议,确保安全、迅速和畅通无阻的人道主义准入和援助,充分尊重人道、中立、公正和独立的人道主义原则;
(e) 根据我们在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法下承担的义务,尊重和保护人道主义人员以及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包括本国人员和当地征聘人员,以及其设施、设备、运输工具和用品;
(f) 尊重和保护在武装冲突局势中开展工作的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并重申根据国际人道法,他们在此类局势中应被视为平民;
(g) 加倍努力,终止有罪不罚现象,确保追究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国际法所定义的最严重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以及其他暴行罪和其他严重侵害行为的责任,例如追究将平民挨饿作为作战手段以及实施性别暴力,包括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的责任;
(h) 邀请尚未制定国家立法、条例和程序的会员国颁布立法、条例和程序,对常规武器和军事装备的国际转让实行管制,管控此类转让可能便利、助长或导致违反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行为的风险,并确保此类立法、规章和程序符合各国根据其加入的适用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
行动15. 我们将确保受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影响的人们获得所需支持。
36. 我们对空前数目的人受到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的影响表示严重关切,其中包括被迫且日益长期流离失所的人,以及遭受饥饿、重度粮食不安全、饥荒和类似饥荒状况的人。我们决定:
(a) 加强努力,预防、预测和减轻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对有需要者的影响,同时特别关注处境最脆弱者的需要;
(b) 通过公平分担国际负担和责任、扶持收容社区、充分尊重难民不推回原则等方式,消除导致强迫和长期流离失所,包括人口大规模流离失所的根源,实施面向境内流离失所者、难民和无国籍人的持久解决方案并为受益于此类方案提供便利;
(c) 运用我们所掌握的一切知识、资源和能力,履行我们根据国际人道法所承担的义务,包括遵守国际人道法义务,取消对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一切限制,确保有需要者获得至关重要的援助,加强预警,发展社会保护制度,采取预防措施建设风险社区的韧性,从而为今世后代消除武装冲突中的饥饿、重度粮食不安全、饥荒和类似饥荒状况的祸患;
(d) 大幅增加对面临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的国家和社区,包括收容社区的财政和其他形式支持,除其他外,增加及时和可预测的供资以及创新的预先筹资机制,并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伙伴关系,以防止、减少和应对人道主义苦难,为有需要者提供援助。
行动16. 我们将增进会员国之间的合作与理解,缓和紧张局势,寻求和平解决争端和解决冲突。
37. 我们重申致力于预防外交及和平解决争端,重申国家间对话的重要性。我们确认联合国在预防外交及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作用,以及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根据《宪章》合力预防和解决会员国之间冲突和争端的重要性。我们决定:
(a) 重申我们根据国际法,包括《宪章》及其宗旨和原则所承担的义务;
(b) 根据《宪章》采取有效的集体措施,防止和消除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重振和实施现有的和平解决争端的工具和机制;
(c) 在次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视需要制定和实施和平解决争端、建立信任、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以应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新的和正在出现的威胁;
(d) 推行和实施建立信任措施,以缓和紧张局势,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
(e) 在可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的局势中,加紧利用外交和调解手段缓和紧张局势,包括通过早期外交努力;
(f) 敦促秘书长积极运用秘书长的斡旋,确保联合国有足够的能力领导和支持调解和预防外交,鼓励秘书长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任何可能威胁到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项;
(g) 支持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外交、调解、和平解决争端方面发挥作用,加强这些组织与联合国在这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行动17. 我们将履行义务,在本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案件中,服从国际法院的裁决,维护国际法院的任务授权。
38. 我们确认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所作的积极贡献,包括在裁定国家间争端方面所作的积极贡献。我们重申,所有国家都有义务服从国际法院对本国作为当事国的案件所作的裁决。我们决定:
(a) 采取适当步骤,确保国际法院能够充分有效地履行其任务,提高人们对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作用的认识,同时尊重任何争端的当事方也可以寻求自行选择的其他和平手段。
行动18. 我们将建设和保持和平。
39. 我们确认,会员国对本国预防冲突和建设和平负有首要责任,而且各国为建设和保持和平所作的努力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建设和平提供充足、可预测和持续的资金至关重要,我们欢迎大会最近决定增加联合国建设和平基金的可用资源。我们决定:
(a) 履行我们在《2030年议程》中作出的承诺,在全球各地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死亡率;
(b) 加倍努力,消除对所有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
(c) 打击种族主义,消除我们社会中的种族歧视、仇外和宗教不容忍以及所有其他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促进宗教间和文化间对话;
(d) 加强和执行现有的旨在保持和平的国家预防战略和办法,并考虑在尚无这些战略和办法的国家自愿根据国家优先重点制定此类战略和办法,以消除暴力和武装冲突的根源;
(e) 在完全符合国家自主和需求的情况下,应各国请求提供援助,包括通过建设和平委员会和整个联合国系统提供援助,以建设国家能力,使各国能够促进、制定和执行本国自主的预防工作,消除本国暴力和冲突的根源,包括分享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
(f) 应对与轻小武器及其零部件和弹药或相关弹药非法贸易有关的风险,包括通过国家预防战略和办法;
(g) 应对虚假信息、错误信息、仇恨言论和煽动伤害的内容(包括通过数字平台传播的内容)对保持和平构成的风险,同时根据国际法、国内立法和国家政策,尊重表达自由权和隐私权,确保不受阻碍地访问互联网;
(h) 努力使联合国、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与受武装冲突和暴力影响以及受区域冲突影响的会员国的需求更紧密对接,按照各自任务授权,并在完全符合国家自主的情况下,支持这些国家的经济稳定、国家预防和建设和平努力。
行动19. 我们将加快履行我们对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承诺。
40. 我们确认妇女作为和平推动者的作用。妇女充分、平等、安全和切实参与涉及和平与安全,包括涉及预防和解决冲突的各级决策、调解工作及和平行动,对于实现可持续和平至关重要。我们最强烈地谴责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的增多。妇女和女童在武装冲突、冲突后局势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中尤其容易遭受暴力侵害。我们决定:
(a) 加倍努力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包括防止出现倒退,克服在执行妇女与和平与安全议程方面长期存在的障碍,确保为旨在推动这些努力的各项举措提供充足资金;
(b) 履行我们的承诺,确保妇女能够充分、平等、安全和切实参与联合国领导的所有调解与和平进程;
(c) 采取具体步骤,消除和防止妇女和女童在武装冲突、冲突后局势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中遭受的各种威胁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包括性别暴力和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
(d) 加快我们正在进行的努力,确保妇女充分、平等、安全和切实参与和平行动。
行动20. 我们将加快履行我们对于青年与和平与安全的承诺。
41. 我们确认,青年的充分、有效、安全和切实参与对于维护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我们决定:
(a) 采取具体的自愿措施,在各级预防和解决冲突决策中吸收更多青年参与,包括增加他们参与联合国相关政府间审议的机会;
(b) 加强和实施现有的国家和区域青年与和平与安全路线图,兑现我们的承诺,并在自愿基础上在没有路线图的地方制定路线图;
(c) 请秘书长在第八十届会议结束前就青年对和平进程和解决冲突的积极贡献开展第二次独立进展研究。
行动21. 我们将调整和平行动,更好地应对现有挑战和新现实。
42. 联合国和平行动,亦即维持和平行动和特别政治任务,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工具。这些行动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挑战,迫切需要作出调整,同时考虑到所有会员国及部队和警察派遣国的需求以及东道国的优先事项和责任。和平行动唯有积极寻求政治解决办法,并获得可预测、充足和持续的资金,才可能取得成功。我们重申联合国与特别是非洲联盟等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包括与安全理事会授权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和平支助行动及执行和平行动加强合作的重要性。我们决定:
(a) 促请安全理事会确保和平行动立足于并遵循政治战略,部署时有明确、有序、主次分明、现实可行的任务授权并有撤出战略和可行的过渡计划,并作为保持和平的全面办法的组成部分,而且充分遵守国际法和《宪章》;
(b) 请秘书长对联合国所有形式和平行动的前景进行一次审查,同时考虑到从以往和当前改革进程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并就如何调整联合国的工具箱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提出战略性和注重行动的建议,供会员国审议,以便对现有的、新出现的和未来的挑战作出更加灵活和有针对性的应对;
(c) 确保和平行动在过渡规划阶段尽早与东道国、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相关国家利益攸关方互动协作;
(d) 采取具体步骤,确保和平行动人员获得安全保障,并改善他们使用保健设施,包括精神健康服务的机会;
(e) 确保在开展安全理事会授权的维持和平行动及和平支助行动,包括执行和平行动的同时,采取包容性政治战略和其他非军事办法,消除冲突根源;
(f) 鼓励秘书长与相关区域组织定期举行高级别会议,讨论与和平行动、建设和平及冲突有关的事项;
(g) 确保按照安全理事会2023年12月21日第2719(2023)号决议,为安全理事会授权的非洲联盟主导的和平支助行动提供充足、可预测和可持续的资金。
行动22. 我们将应对海上安保安全威胁的严重影响。
43. 我们确认有必要应对海上安保安全威胁的严重影响。应对海上安保安全威胁的一切努力都必须依照国际法进行,特别是依照《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所载原则中体现的国际法进行,考虑到与《公约》相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书。我们决定:
(a) 加强全球、区域、次区域和双边各级的国际合作和参与,以便根据国际法消除对海上安保安全的一切威胁;
(b) 促进各国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以便根据国际法发现、预防和制止此类威胁。
行动23. 我们将追求一个没有恐怖主义的未来。
44. 我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由何人所为,在何时何地发生。我们重申,一切恐怖主义行为都是不可开脱的犯罪行为,无论其动机为何,也无论其实施者如何辩解。我们强调必须采取措施,打击散布恐怖主义宣传的行为,防止和制止恐怖主义活动资金和物资的流动以及恐怖主义组织的招募活动。我们重申不能、也不应把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与任何宗教、文明或族裔群体进行挂钩。我们将加倍努力,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建立各国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加强联合国系统的作用。促进和捍卫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法治,是打击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的根本基础。我们决定:
(a) 采取整个政府、全社会一体联动的办法,依照国际法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包括消除恐怖主义的驱动因素;
(b) 应对为恐怖主义目的滥用包括数字技术和金融工具在内新技术和新兴技术所构成的威胁;
(c) 加强联合国反恐努力的协调以及联合国与相关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之间的合作,以便依照国际法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同时考虑重振努力,争取缔结一项对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
行动24. 我们将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相关非法资金流动。
45. 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相关非法资金流动可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人权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包括在某些情况中跨国有组织犯罪与恐怖主义团体之间可能存在联系,从而构成威胁。我们决定:
(a) 加大努力应对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相关非法资金流动,实施通盘战略,包括预防、早期发现、调查、保护和执法、消除驱动因素以及与相关利益攸关方互动协作;
(b) 加强国际合作,预防和打击一切形式跨国有组织犯罪,包括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系统实施的犯罪,为此我们欢迎拟定《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草案。
行动25. 我们将努力推进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
46. 核战争将使全人类遭受浩劫,因此我们必须竭尽全力避免发生此类战争的危险,同时铭记,“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我们将恪守各自义务和承诺。我们重申对核裁军现状深感关切。我们重申,所有国家都享有在遵守各自义务的前提下不受歧视地为和平目的研究、生产和使用核能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我们决定:
(a) 再次承诺实现彻底消除核武器的目标;
(b) 确认各国开展努力的最终目标应当继续是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近期目标是消除核战争危险,并采取措施避免军备竞赛,为实现持久和平扫清道路;
(c) 遵守和尊重所有已作出的现有安全保证,包括涉及无核武器区条约和相关议定书的保证以及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相关保证;
(d) 承诺加强裁军和不扩散架构,努力防止现有国际规范受到任何侵蚀,并采取一切可能步骤防止核战争;
(e) 努力加快全面、有效履行各自核裁军和不扩散义务与承诺,包括遵守相关国际法律文书和建立无核武器区,从而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
行动26. 我们将恪守我们的裁军义务和承诺。
47. 我们对违反现有国际规范以及不遵守裁军、军备控制和不扩散领域义务的行为日益增多表示严重关切。我们将尊重适用于武器、战争手段和方法的国际法,并支持为有效消除非法武器贸易而作的循序渐进努力。我们确认维护和加强联合国裁军机制作用的重要性。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使用化学和生物武器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呼吁全面遵守和执行相关条约。我们重申,我们共同决心彻底杜绝将生物剂和毒素用作武器的可能性,并且强化《禁止细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 我们决定:
(a) 重振联合国在裁军领域的作用,包括建议大会着手开展工作,支持筹备第四届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第四届裁军特别会议);
(b) 力争实现没有化学和生物武器的世界,确保查明使用这些武器的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
(c) 应对新出现和不断变化的生物风险,改进对这类风险的预测、预防、协调和防备程序,不论风险是由自然、意外还是蓄意释放生物剂造成;
(d) 确定、审查和制定有效措施,包括可能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措施,以加强禁止发展、生产、获取、转让、储存、保有和使用作为武器的生物剂和毒素的各项国际规范和文书,并使之制度化;
(e) 加强措施,防止非国家行为体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f) 加倍努力,履行我们各自根据相关国际文书所承担的义务,禁止或限制会造成人道主义影响的常规武器,并采取步骤促进地雷行动的所有相关方面;
(g) 加强国家和国际努力,从各个方面打击、防止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
(h) 弥合弹药全周期管理方面的现有不足,减少常规弹药意外爆炸以及常规弹药流向和非法贩运给未经授权的接受者,包括犯罪分子、有组织犯罪集团和恐怖分子的双重风险。
行动27. 我们将把握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应对滥用新兴技术所构成的潜在风险。
48. 我们确认,快速技术变革给我们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集体努力既带来机遇,也带来风险。包括《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将指导我们如何应对这些风险。我们决定:
(a) 按照《对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的规定,推进进一步措施和适当国际谈判,以防止外层空间各方面军备竞赛,让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参与;
(b) 通过致命自主武器系统领域新兴技术问题政府专家组,紧急推进对于致命自主武器系统的讨论,以期在不预断性质的情况下制定一个针对致命自主武器系统领域新兴技术的文书和其他可能措施,同时确认国际人道法继续完全适用于所有武器系统,包括适用于可能进行的致命自主武器系统的开发和使用;
(c) 加强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努力,以弥合数字鸿沟,并确保所有国家都能安全、可靠地获取数字技术的惠益;
(d) 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继续评估与人工智能军事应用有关的现有和潜在风险,以及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可能存在的机遇;
(e) 请秘书长继续通过秘书长对于当前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对国际安全及裁军努力的潜在影响的报告,向会员国通报新技术和新兴技术的最新情况。
三. 科学、技术和创新与数字合作
49. 科学、技术和创新有可能加快实现联合国在所有三大工作支柱方面的愿望。要实现这一潜力,只有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利用所得惠益,并采取大胆、雄心勃勃和果断的措施,弥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内部及其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加快推进实现《2030年议程》。数十亿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无法切实获得改变生活的关键技术。如果我们要兑现“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承诺,分享科学、技术和创新至关重要。可以让我们地球更可持续、让我们各国更加繁荣并更具韧性的创新和科学突破应该让所有人都负担得起、都用得上。
50.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负责任地管理科学和技术带来的潜在风险,特别是科学、技术和创新可能以何种方式延续和加深鸿沟,尤其是性别差距、歧视模式以及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并对享受人权和推进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将深化与相关利益攸关方、特别是国际金融机构、私营部门、技术和学术界以及民间社会的伙伴关系,我们将确保科学、技术和创新成为一种催化剂,促进为所有人创建一个更加包容、公平、可持续和繁荣且所有人权都得到充分尊重的世界。
51. 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数字和新兴技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因素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在大幅改变我们的世界。这些技术蕴含着在当今和未来实现造福人类与地球的进步的巨大潜力。我们决心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相关利益攸关方互动协作以及促进包容、负责任和可持续的数字未来,实现这一潜力并管理风险。为此,我们已将《全球数字契约》作为本契约的附件。
行动28. 我们将抓住科学、技术和创新带来的机遇,造福人类和地球。
52. 我们将遵循公平和团结的原则,促进负责任、合乎道德地使用科学、技术和创新。我们决定:
(a) 为全球科学技术发展与合作营造和促进建立一个开放、公平和包容的环境,包括积极建立对科学的信任和全球创新合作;
(b) 在决策中更多地使用科学、科学知识和科学证据,确保通过跨学科合作应对复杂的全球挑战;
(c) 通过教育方案等方式鼓励人才流动和交流,支持发展中国家留住人才,防止人才外流,同时为劳动力提供适当的教育及工作条件和机会。
行动29. 我们将扩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执行手段,以加强其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
53. 科学、技术和创新对支持和助力可持续增长和气候行动以及加快落实《2030年议程》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彼此协作,弥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内部及其之间的科学、技术和创新差距,支持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学、技术和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支持特殊处境国家和面临具体挑战的国家。我们重申需要按照相互商定的有利条件,包括减让和优惠条件,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无害环境技术。我们决定:
(a) 确保科学、技术和创新有助于我们努力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贫困与饥饿,减少不平等,以及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社会保护、水和环境卫生、能源、气候和环境等领域;
(b) 通过针对发展中国家具体需求、政策和优先事项开展政策交流、知识共享、技术援助、融资、联合国际研究和人员培训,加大力度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建设,发达国家和有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尤应如此;
(c) 支持开发、部署和可持续利用新兴技术和开源技术,支持拟定着眼于开放科学以及开放式创新和技术专长的政策,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d) 在考虑到不同国情的情况下,加强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以建设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改善这方面的获取机会,并增加用于实施科学和技术举措的资源;
(e) 扩大科学研究和研究基础设施的各种来源融资,支持可持续发展,增加研究合作机会,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f) 吸引和支持私营部门对科学、技术和创新进行投资,深化公私伙伴关系,为此在发展中国家营造鼓励投资和创业、发展本地创新生态系统和促进体面工作的有利环境,确保创新能够进入全球市场;
(g) 促进并维护稳定和有韧性的全球供应链,使人人都能更容易获得科学技术产物和服务。
行动30. 我们将确保科学、技术和创新有助于人人充分享有人权。
54. 我们认识到科学、技术和创新为促进、保护和实现各项人权带来的机遇与风险。我们决定:
(a) 确保所有科学技术研究都以负责任、合乎道德的方式进行,保护和促进各项人权,保护科学研究人员的自主性、自由和安全;
(b) 将人权视角纳入新技术和新兴技术的监管和规范制定流程,促请私营部门在开发和使用新技术和新兴技术方面尊重人权并坚守道德原则;
(c) 确保处境脆弱者受益于并充分、切实地参与科学、技术和创新的开发与运用;
(d) 抓住新技术和新兴技术提供的机遇,增强残疾人权能,促进残疾人平等权益,包括推动提供辅助技术。
行动31. 我们将确保科学、技术和创新有助于改善性别平等以及所有妇女和女童的生活。
55. 科学、技术和创新可以改善性别平等以及妇女和女童的生活。我们严重关切性别数字鸿沟,严重关切快速的技术变革可能加剧现有的性别不平等,给所有妇女和女童带来严重风险。我们决定:
(a) 消除所有妇女和女童充分、平等和切实获取、参与和领导科学、技术和创新的障碍,包括改善妇女和女童在科学、技术、创新、数学和工程等领域的教育、就业和研究机会;
(b) 应对使用技术带来的与性别有关的风险和挑战,包括通过使用技术所致或因使用技术而加剧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等一切形式暴力行为、贩运人口、骚扰、偏见和歧视妇女和女童,包括侵害移民女工行为。
行动32. 我们将保护、借鉴和补充完善土著、传统和地方知识。
56. 我们认识到需要酌情根据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原则,对科学、技术和创新进行调整,使之契合当地需求和情况,包括地方社区、传统非洲裔居民和土著人民的需求和情况。我们决定:
(a) 促进科学和技术与传统、地方、非洲裔和土著知识、系统、做法和能力之间的协同增效作用。
行动33. 我们将支持秘书长加强联合国在支持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和创新合作方面的作用。
57. 我们确认联合国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关键作用。我们注意到设立了秘书长的科学咨询委员会,以提供独立的科学咨询意见。我们请秘书长:
(a) 加强联合国在本组织工作中利用科学、技术和创新的能力,包括规划、未来思维与前瞻,以及监测和衡量全球在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内部及其之间科学技术差距方面持续进展的能力;
(b) 支持各国政府利用科学和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包括探讨如何加强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能力和知识专长。
四. 青年和子孙后代
58. 今天这一代儿童和青年是历史上人数最多的一代,其中大多数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他们是推动积极变革的关键力量,我们欢迎青年对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人权作出重要贡献。然而,在世界各地,数百万儿童和青年被剥夺了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和实现人权所需的条件,特别是处境脆弱的儿童和青年。儿童和青年仍然生活在极端贫困中,无法获得关键的基本服务,自身基本权利得不到尊重。我们认识到,他们将与未来世代一起承受我们作为和不作为的后果。我们将投资于并促进国家和国际层面的青年参与,确保人人都有更美好的未来。
59. 我们认识到,儿童和青年是有别于未来世代的群体。我们必须确保今天的决策和政策制定更多地顾及子孙后代的需求和利益,确保其与当代人的需求和利益保持平衡。我们将《子孙后代问题宣言》作为《未来契约》的附件,详列我们在这方面的承诺。
行动34. 我们将投资于儿童和青年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潜力。
60. 我们强调,必须投资于为所有儿童和青年提供基本服务并确保他们可公平获得基本服务,特别是保健、教育和社会保护,以推进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自身潜力、获得体面的生产性工作和优质就业机会,青年人必须终生可获得安全、包容、公平和优质的教育机会,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使他们具备在快速变化的世界中茁壮成长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我们决定:
(a) 扩大为青年提供基本服务的各种来源投资,确保将青年的具体需求和优先事项纳入国家、区域和国际发展战略,确保所有青年都能获得服务,并请秘书长就设立一个全球青年投资平台以吸引资金和更好地资助国家一级青年问题相关方案的提议,向会员国介绍最新情况;
(b) 加快努力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确保所有青年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包括免疫和疫苗接种以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应对发展中国家在实现这些目标方面面临的所有挑战;
(c) 支持发展中国家大幅增加对教育和技能的各种来源投资,特别是对幼儿和女童教育和技能的投资,建立针对当今和未来青年与儿童的需求的全纳型、无障碍和有韧性的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机会,为此改进课程设置,完善教师的职业发展,利用数字技术,增加获得技术和职业培训的机会,帮助青年为社会作出贡献;
(d) 为青年创造体面就业机会和生计,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青年妇女和处境脆弱青年而言,同时消除照护经济中的不平等现象,建立普遍、充分、全面、可持续和国家自主的社会保护体系,确保将青年纳入其中;
(e) 增强青年权能、鼓励并支持他们追求创业和创新并且将想法转化为可行的商业机会;
(f) 执行关爱家庭和面向家庭的政策,支持儿童和青年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潜力,享受人权。
行动35. 我们将促进、保护和尊重所有青年的人权,促进社会包容和融合。
61. 我们重申必须确保所有青年充分享有权利,保护他们免受暴力侵害,促进社会包容和融合,特别是最贫困者、包括非洲裔在内的处境脆弱者以及面临多重和重叠歧视者。我们决定:
(a) 加强打击影响青年和阻碍其发挥潜能的一切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以及一切形式不容忍行为,打击构成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的宗教仇恨;
(b) 加紧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努力,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迫劳动,终止现代奴役和人口贩运,特别是侵害妇女儿童行为,并消除一切形式童工;
(c) 应对所有青年妇女和女童面临的挑战,除其他外,抵制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消极社会规范,消除歧视、骚扰、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暴力侵害青年妇女和女童行为以及残割女性生殖器、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等有害做法;
(d) 增强包容,消除阻碍残疾青年实现和保持最大程度自主性、独立性以及充分融入和参与生活所有方面的一切障碍,并对能够促进他们充分、有效和切实参与社会的辅助技术进行投资;
(e) 应对气候变化和其他环境挑战所产生的危及青年享有人权以及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能力的不利影响;
(f) 通过为青年人在家庭、工作场所乃至社会与长辈经常开展自愿建设性互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加强各代之间代际伙伴关系和团结。
行动36. 我们将加强青年在国家层面的切实参与。
62. 我们赞扬青年已在为促进本国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人权作出重要贡献。我们只有系统地聆听青年的声音,与他们合作,为他们提供塑造未来的切实机会,才能满足所有青年的需求和愿望。我们决定:
(a) 鼓励并支持在尚未建立相关机制的情况下,依照国家立法和政策,在国家一级建立机制,以便与青年协商并为他们提供有意义的机会参与国家政策制定和决策进程,联合国系统可应请求提供支持;
(b) 考虑促进代际对话,在包括青年在内的不同年龄组的人群之间以及在政府与青年之间建立更牢固的伙伴关系;
(c) 应对挑战,消除阻碍包括青年妇女、残疾青年、非洲裔青年和处境脆弱青年在内的所有青年充分、切实和有效参与国家政策和决策的障碍,提高他们在正式政治机构中的代表性;
(d) 为青年主导和以青年为重点的组织提供支持,特别是通过能力建设。
行动37. 我们将加强青年在国际层面的切实参与。
63. 我们欢迎在促进青年切实参与联合国工作方面取得进展。我们决心加快这项工作,确保青年更多地参与联合国工作,提高青年参与联合国的代表性、实效和影响力。我们决定:
(a) 酌情并根据议事规则和惯例,促进青年切实、包容和有效地参与相关联合国政府间机构和进程,同时考虑到性别均等、均衡地域代表性和不歧视原则;
(b) 鼓励将青年、包括青年代表纳入各国派往联合国的代表团;
(c) 呼吁向联合国青年基金捐款,为发展中国家的青年代表参与联合国活动提供便利,同时考虑到需要在青年代表性方面实现更大的地域平衡,并在这方面请秘书长采取适当行动,鼓励向该基金捐款,包括提高对该基金的认识;
(d) 请秘书长继续与会员国和青年协商,制定促进青年切实、有代表性、包容和安全地参与相关政府间进程和联合国各项工作的核心原则,供会员国审议。
五. 变革全球治理
64. 今天,我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多边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过去八十年里,多边体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对国际秩序的未来,我们并不自满,我们知道它不能停滞不前。我们将采取行动,加强并重振多边主义,深化国际合作。我们重申坚定致力于维护包括《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以应对全球挑战,其中一些挑战有可能压垮和威胁到全人类。必须变革全球治理,从而确保我们近几十年来看到的联合国工作所有三大支柱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不会付诸东流。我们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65. 我们必须重振对全球机构的信任,使全球机构能更好地代表当今世界、更顺应当今世界的需求、更有效地履行我们对彼此以及对人民作出的承诺。我们重申致力于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遵循《宪章》以及信任、公平、团结和普遍性原则。我们将变革全球治理,加强多边体系,以帮助我们建设一个安全、和平、公正、平等、包容、可持续和繁荣的世界。
行动38. 我们将变革全球治理,重振多边体系,以应对当今和未来的挑战并抓住机遇。
66. 我们决心使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体系:
(a) 更有效、更有能力兑现我们的承诺,加强问责、透明度和执行机制,确保我们的承诺得到履行,重建对全球机构的信任;
(b) 为未来作好更充分的准备,建设能力并利用技术和数据来预测风险、抓住机遇、及早行动和掌控不确定性;
(c) 更加公正、民主、公平,更能代表当今世界,确保所有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能够切实参与多边机构的全球决策,更好地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纳入全球决策;
(d) 更加包容,使相关利益攸关方能够以适当形式切实参与,同时重申联合国的政府间性质以及各国在应对全球挑战方面的独特和核心作用;
(e) 彼此互联,确保多边体系能够汇集现有的机构能力,更好地作为一个系统运作,克服各自为政问题,全面地应对多层面、多部门挑战,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f) 财政更稳定,确保为联合国提供充足、可持续和可预测的资金,为此,我们承诺足额、及时和无条件地履行我们的财政义务。
行动39. 我们将改革安全理事会,确认迫切需要使其更具代表性、更加包容、更加透明、更有效率、更有实效、更加民主、更可问责。
67. 当前日益迫切需要使联合国能够有效地根据《宪章》规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此,我们同意在根据大会2008年9月15日第62/557号决定就对于安全理事会席位公平分配和成员数目增加问题及与安理会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政府间谈判期间确定的下列指导原则,作为改革的参数:
(a) 优先纠正非洲遭受的历史不公,在将非洲作为特例对待的同时,提高亚太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等代表性不足和无代表的区域和集团的代表性;
(b) 扩大安全理事会,使其更能代表联合国现有会员国组成并反映当代世界的现实,同时考虑到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目标16.8的承诺,增加发展中国家和中小国家的代表性;
(c) 继续讨论跨区域集团的代表性问题,同时考虑到在政府间谈判的讨论中已提到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合作组织等其他各方;
(d) 加紧努力就成员类别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考虑到政府间谈判进程的讨论情况;
(e) 扩大后的安理会成员总数应确保在代表性和效力之间取得平衡;
(f) 工作方法应确保扩大后的安理会能够包容、透明、高效率、高效力、民主和负责任地运作;
(g) 否决权问题是安全理事会改革的一个关键要素。我们将加紧努力,就否决权的未来达成协议,包括就限制否决权的范围和使用进行讨论;
(h) 作为全面改革的一部分,应考虑纳入一项审查条款,以确保安全理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能继续履行其使命并胜任其职。
行动40. 我们将优先且毫不拖延地在对于安全理事会改革的政府间谈判框架内加强努力。
68. 我们支持由会员国驱动的安理会改革,并且将根据大会第62/557号决定以及1998年11月23日第53/30号决议等大会其他相关决议和决定,通过政府间谈判加紧改革努力。政府间谈判最近取得了进展,包括提高了透明度和包容性以及增强了机构记忆,在此基础上,我们决定:
(a) 鼓励国家和国家集团为结构性对话提出更多模式并对已提出的模式进行修订,以期未来在五大类问题趋同意见和会员国所提模式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综合模式。
行动41. 我们将加强安全理事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应对能力及其与大会的关系。
69. 我们将继续改进安全理事会的工作方法并使之民主化,在依照并充分尊重《宪章》规定的各自职能、权威、权力和职权的情况下,加强安理会与大会的关系,但有一项谅解,即这不应取代行动39中概述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我们决定:
(a) 充分执行并遵守《联合国宪章》中与安全理事会决策程序有关的所有规定,包括《宪章》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b) 支持安全理事会履行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采取有公信力、及时和果断的行动,防止或终止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或战争罪的实施;
(c) 积极强化安全理事会的当前努力,审查和改进其工作方法,包括执笔和共同执笔安排等,并加强安全理事会与大会及其附属机构(包括建设和平委员会)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区域及次区域安排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包括继续全面执行并利用大会1950年11月3日对于联合一致共策和平的第377A(V)号决议和2022年4月26日对于否决权倡议的第76/262号决议;
(d) 使大会所有成员更好地参与和接触安全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以便安理会更多地接受广大会员国的问责,并提高其工作的透明度。
行动42. 我们将加大努力振兴大会的工作。
70. 我们重申大会作为联合国主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机关的中心地位。我们决定:
(a) 全面遵守《宪章》,进一步加强并充分发挥大会的作用和权威,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全球挑战;
(b) 强化大会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的方式,特别是依照《联合国宪章》采取行动;
(c) 强调秘书长的遴选和任命程序需要遵循择优、透明和包容的原则,适当顾及性别均衡和地区轮任,并在下次和后续遴选和任命过程中考虑到从未有女性秘书长这一令人遗憾的事实,我们鼓励会员国考虑提名妇女为候选人。
行动43. 我们将加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加快可持续发展。
71. 我们承诺加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作为负责就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进行协调、政策审查和政策对话并提出相关建议的主要机构的工作,确认理事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均衡整合以及支持落实《2030年议程》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我们决定:
(a) 继续加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与建设和平委员会之间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依照各自任务规定开展的合作;
(b) 促进具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按照理事会1996年7月25日第1996/31号决议更加有条理、切实和包容地参与理事会的活动;
(c) 支持理事会青年论坛加强青年参与,确保该论坛成为各区域青年继续分享想法并与会员国进行对话的平台;
(d) 请理事会通过所有会员国均参与的包容性政府间进程,在即将到来的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三十周年之际,探讨各种可选方案,以振兴妇女地位委员会,推动全面有效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促进实现性别平等和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权能,促进和保护她们的人权,确保委员会胜任其职,同时重申委员会的任务授权,并视需要考虑加强理事会其他附属机构的可选方案。
行动44. 我们将加强建设和平委员会。
72. 我们申明致力于通过2025年对建设和平架构的审查,加强建设和平委员会,以便为国家和国际建设和平与保持和平努力带来更具战略性的办法以及更广泛的一致性和影响力。我们决定:
(a) 强化委员会作为建设和平与保持和平平台的作用,包括根据委员会的任务授权,在会员国之间分享良好做法,为国家预防、保持和平和建设和平努力调动政治和财政支持,特别是避免冲突可能死灰复燃;
(b) 更多地借助委员会来支持会员国在国家自主和国家主导的建设和平、保持和平和预防工作中取得进展,加强委员会的咨询、桥梁和召集作用,鼓励委员会根据其任务授权,酌情同参与建设和平活动的民间社会、包括妇女组织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以及私营部门协商;
(c) 在委员会与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在内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之间建立更加系统性和战略性的伙伴关系,以加强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努力,为保持和平调动资金,并帮助调整国家发展、建设和平和预防办法;
(d) 确保委员会应有关国家请求,与安全理事会合作并在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支持下,在和平行动过渡期间和之后,对国家发挥重要的支助作用。
行动45. 我们将加强联合国系统。
73. 我们强调指出联合国系统保持效力、效率和影响力的重要性。我们决定:
(a) 确保联合国更加灵活、更能顺应需要、更具韧性,特别是增强本组织在创新、数据分析、数字化转型、战略前瞻和行为科学方面的能力,以更好地支持会员国并履行任务规定;
(b) 承诺依照《宪章》,在支持国家优先事项和政策情况下,通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等工具,全力支持并继续加强包括驻地协调员系统在内的联合国发展系统,使其更具战略性、更能顺应需要、更可问责、更具协作性和更加一体化,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2030年议程》,应对当前、新的和正在出现的可持续发展挑战,呼吁为实现这些目标增加充足、可预测和可持续的资金;
(c) 确保在联合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并做到残疾包容,使残疾人能够充分、切实和有效地参与联合国各方面工作并享有平等地位;
(d) 强调联合国行政首长和高级职位的甄选和任命程序需要遵循透明和包容原则,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一条的所有规定进行,适当注意在尽可能广泛的地域基础上征聘工作人员和性别均衡,遵守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国民都不应垄断联合国系统内部高级职位的一般规则。
行动46. 我们将确保人人切实享有所有人权,并应对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
74. 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七十五周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通过三十周年后,我们仍致力于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发展权也在其中。我们再次承诺履行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并执行所有相关国际人权文书的各自义务。所有人权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各项人权都是相辅相成的,必须以公正和平等的方式、在同样的基础上、以同样的重视程度加以对待。可持续发展目标力求实现人人享有人权。必须保护根据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法的国家法律参与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个人和民间社会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团体和国家人权机构(如存在),使其免遭任何形式的线上和线下恐吓和报复行为。今后,我们必须继续维护人权,为此加强能力,应对有碍享受人权的现有、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我们决定:
(a) 回顾1993年12月20日第48/141号决议中概述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任务授权,请秘书长评估是否需要为包括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内联合国各人权机制提供充足、可预测、更多和可持续的资金,用以高效率、高效力地履行任务授权,使其能够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地应对国际社会面临的各种人权挑战;
(b) 加强从事人权工作的联合国各实体之间在各自现有任务授权范围内的协调合作,避免活动重复,包括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进行更密切的协调。
行动47. 我们将加快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以应对当今和未来的挑战。
75. 国际金融架构改革是加强对多边体系信任的重要一步。我们赞扬持续改革努力,呼吁采取更加紧急、有魄力的行动,确保国际金融架构更有效力,更加公平,符合当今世界的要求,能够应对发展中国家在缩小可持续发展目标融资缺口方面面临的挑战。国际金融架构改革应将《2030年议程》置于中心位置,坚定承诺投资于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贫困。我们决定:
(a) 继续努力深化国际金融架构改革,加力助推落实《2030年议程》,为人类和地球,为今世后代,建设一个更加包容、公正、和平、有韧性和可持续的世界。
行动48. 我们将加快国际金融架构改革,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
76. 我们确认联合国在全球经济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到联合国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各自任务授权具有互补性,因此彼此协调行动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充分尊重独立于联合国、管理具体组织和规则的现有治理机制和任务授权。我们赞赏地注意到每两年举行一次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级别峰会的倡议,其目的是加强联合国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现有联系以及建立更系统的联系与协调。我们强调包容性参与的重要性。我们认识到继续推进国际金融机构和多边开发银行治理改革的重要性。我们特别指出,需要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全球经济决策、规范制定和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以建立更有效力、更具公信力、更可问责、更具合法性的机构。我们欢迎采取措施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为撒哈拉以南非洲设置第25个席位,以及最近对份额和投票权进行修改。我们强调必须改善执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工作人员职位的多元性和性别比例。此类措施可使这些机构更好地应对全球挑战。我们决定:
(a) 鼓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会采取进一步措施,继续支持打造一个强有力、基于份额和资金充足的机构,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特别是在第十七次份额总检查下,通过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目前的工作,至2025年6月制定可行的办法,作为进一步份额调整的指南,包括拟订新的份额分配公式,同时保护最贫困成员的份额;
(b) 敦促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的理事机构采取进一步措施,促成发展中国家的强有力、更广泛代表性、发言权和参与,同时充分确认这方面的持续努力。
行动49. 我们将加快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调动更多资金,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将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国家。
77. 发展中国家需要有更多机会获得各种来源资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流向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正在减少,许多发展中国家流出的资金多于流入的资金。多边开发银行在支持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发挥至关重要作用,对于使各国更有机会以更可负担的条件获得资金以及帮助释放私营部门投资至关重要。我们欢迎多边开发银行持续进行改革努力,为《2030年议程》调动更多资金,同时认识到除加强国内资源调动以及国内政策和监管环境外,还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多边开发银行。我们决定:
(a) 实现强劲和有影响力的国际开发协会第二十一轮增资,其中包括大幅增加协会资源的新捐助方和现有捐助方捐款和强有力政策承诺,努力为2030年增资前大幅且可持续地扩大协会确立路径;
(b) 敦促多边开发银行加快对其使命和愿景、激励结构、业务方法和财务能力的改革步伐,考虑采取更多措施,增加资金供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援助,以应对全球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c) 敦促多边开发银行的理事会和管理层促成从银行自身资产负债表增加资金,为此在相关和适当情况下全面执行二十国集团对于多边开发银行资本充足率框架独立审查的建议,包括在多边开发银行资本充足率框架中反映通知即缴资本的价值并以适度规模发行混合资本,同时确保各多边开发银行的财务可持续性;
(d) 鼓励多边开发银行理事会视需要考虑安排进一步普遍增资,同时确认最近的资本摊缴;
(e) 邀请多边开发银行与秘书长协商,就改善发展中国家获得优惠融资的机会的新办法提出可选方案和建议,同时充分尊重每个多边开发银行各自理事机构的独立任务和权力,并请秘书长向会员国通报最新进展情况;
(f) 注意到国际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和多边开发银行为审议结构脆弱性而开展的工作,并邀请它们根据各自的任务授权,酌情考虑使用多维脆弱性指数,作为对其现行做法和政策的补充;
(g) 促请多边开发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及时支助,增加和优化长期优惠融资,包括提供当地货币贷款,以及设计、资助和扩大国家自主和国家驱动的创新机制。
行动50. 我们将加快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使各国能够可持续地借贷,投资于自身的长期发展。
78. 借款对各国的长期发展投资至关重要。各国必须能够可持续地借款,有机会以负担得起的条件获得信贷,同时确保充分的透明度。我们深为关切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不可持续的债务负担与脆弱性,其发展进步因此受到限制。我们确认必须加强保障措施,防止这些情况发生。我们着重指出必须改革现有多边进程,以促进采取集体行动,预防债务危机,酌情促进债务重组和债务减免,同时考虑到全球债务状况不断变化的趋势。我们决定:
(a) 在有关国家和所有相关行为体切实参与下,加强多边应对措施,支助债务负担沉重且不可持续的国家,同时确保采取更加有效、有序、可预测、协调一致、透明和及时的办法,使这些国家能够摆脱债务积压,将政府支出优先用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b) 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秘书长、世界银行、二十国集团和主要双边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合作,在现有国际进程基础上审查如何加强和改进主权债务架构,请秘书长向会员国通报最新进展情况并就此问题提出建议;
(c)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努力就信用评级机构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与其进行接触,请秘书长随时向会员国通报这些讨论的最新情况;
(d) 改进并继续执行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以促成高效力、可预测、协调一致、及时和有序的重组进程,并且鼓励采取措施,确保主权债权人与私人债权人的待遇可比性;
(e) 在向易受灾害影响,包括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贷款时,酌情推动在贷款中使用状态依存条款,包括气候适应型债务条款;
(f) 酌情推动对发展中国家更多地采用债务换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债务换气候或自然保护等做法。
行动51. 我们将加快国际金融架构改革,强化其在系统性冲击中更加公平有效地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并使金融体系更加稳定。
79. 全球经济冲击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升高,使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进展受挫。我们确认特别提款权在易受系统性冲击的世界中发挥的加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作用,以及其对增强全球金融稳定的潜在贡献。我们欢迎各方承诺将价值超过1 0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或等值捐款重新分配给发展中国家,同时强调迫切需要尽快向发展中国家兑现这些承诺。我们决定:
(a) 促请有能力的国家自愿将2021年分配的特别提款权进行重新分配,又请这些国家考虑重新分配其至少一半的特别提款权,包括通过多边开发银行重新分配,同时尊重相关法律框架,维护特别提款权的储备资产性质;
(b) 鼓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探讨所有可选方案,以继续加强全球金融安全网,支持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应对宏观经济冲击,并考虑在今后发生金融危机和系统性冲击时,是否可加快发行特别提款权并协助快速、自愿地重新分配给发展中国家;
(c) 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持续审查其附加费政策;
(d) 通过就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实体开展国际合作并实施一致的监管,促进金融稳定。
行动52. 我们将加快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使其能够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挑战。
80. 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加剧国际金融架构面临的许多挑战,可能损害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取得进展。发展中国家应获得资金,使其能够追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联目标,包括消除贫困和促进可持续、包容和有韧性的经济增长,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投资于可持续发展和气候行动至关重要。国际金融架构应继续为可持续发展和气候行动输送和增加更多的资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面临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导致资金需求不断增长。我们决定:
(a) 促请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发展融资机构增加气候资金对发展中国家的可得性、可及性和影响力,同时保障气候资金的额外性,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计划和战略;
(b) 促请多边开发银行根据现有承诺,调动更多资金,支持适应行动并部署和开发可再生能源、低排放和零排放以及节能技术;
(c) 促请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实体改进对包括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在内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支持采取措施解决发展中国家资本成本高昂问题,并提供政策支持,帮助更好地管理和降低风险;
(d) 鼓励私营部门,特别是大型公司,通过伙伴关系办法等途径为可持续性以及为保护我们的地球并实现《2030年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并促成气候行动。
行动53. 我们将制定补充和不限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可持续发展进展计量方法框架。
81. 我们确认必须以统筹兼顾的方式谋求可持续发展。我们重申需要紧急制定补充或不限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可持续发展进展计量方法。这些计量方法应反映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层面进展,包括在考虑为获得发展资金和技术合作提供信息时。我们决定:
(a) 请秘书长设立一个独立高级别专家组,就数目有限、国家自主并普遍适用的补充和不限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可持续发展指标拟订建议,其间要与会员国和相关利益攸关方密切协商,考虑到统计委员会的工作,借鉴《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全球指标框架,并在大会第八十届会议期间提交工作成果;
(b) 在独立高级别专家组完成工作后,启动由联合国主导的政府间进程,与包括统计委员会、国际金融机构、多边开发银行和区域委员会在内的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根据其各自任务授权,讨论制定补充或不限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可持续发展进展计量方法,同时考虑到秘书长高级别专家组的建议。
行动54. 我们将加强对复杂全球冲击的国际应对。
82. 我们确认需要对复杂全球冲击作出更加连贯、相互合作、协调一致和多层面的国际应对,确认联合国在这方面的核心作用。复杂全球冲击是指对相当一部分国家和全球人口造成严重破坏性不利后果并导致多个部门受到影响,因而需要整个政府、全社会一体联动进行多层面应对的事件。复杂全球冲击对世界上最贫困、最弱势民众造成格外严重的影响,通常会给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带来灾难性后果。武装冲突本身不构成复杂全球冲击,但冲突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导致多个部门受到影响。我们今后对复杂全球冲击的应对将遵循国家自主权以及同意、公平、团结与合作的原则,完全遵守国际法,包括《宪章》及其宗旨和原则,尊重联合国政府间机构和进程、联合国系统实体和专门机构的现有任务授权。我们将支持秘书长发挥作用,以便除其他外召集会员国举行会议、促进协调整个多边体系并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协作应对危机。我们请秘书长:
(a) 在现有权限范围内,与会员国协商,考虑以何种办法加强联合国系统对复杂全球冲击的应对,支持、补充而不是重复联合国主要机关、相关联合国实体、联合国协调实体和机制以及负责应对紧急情况的专门机构的应对工作,并充分尊重联合国在应对人道主义紧急情况方面的法定协调作用。
行动55. 我们将加强伙伴关系,以履行现有承诺,应对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
83. 我们确认必须确保联合国与各国议会和相关利益攸关方互动协作,同时保持本组织的政府间性质。我们面临的挑战不仅需要跨国界合作,也需要全社会合作。必须让各国政府及议会、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国际机构、地方当局、土著人民、民间社会、工商业和私营部门、信仰组织、科学和学术界以及全体人民参与我们的努力,以确保有效应对我们的共同挑战。我们决定:
(a) 确保相关利益攸关方能够根据相关议事规则,以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切实参与相关联合国进程,确保会员国能够获得这些伙伴的意见和专门知识;
(b) 利用现有渠道,强化联合国政府间机构与民间社会的沟通,以便进行持续对话并交流信息;
(c) 鼓励私营部门为应对全球挑战作出贡献,加强其对实施联合国框架的责任;
(d) 根据国家立法,深化联合国与各国议会在联合国政府间机构和进程中的互动协作,包括借助联合国和各国议会联盟努力与各国议员接触,保持对联合国相关协定和决议执行工作的支持;
(e) 请秘书长在第七十九届会议结束前提出建议,说明可如何与地方和地区当局协作推进《2030年议程》,特别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本地化,供会员国审议;
(f) 强化联合国与区域、次区域和其他组织在各自任务范围内进行的合作,这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行动56. 我们将加强国际合作,为和平目的和为全人类利益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
84. 《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确定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是全人类的共同领域。人类对空间的依赖与日俱增,必须把《外层空间条约》作为治理外层空间活动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石。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更多机会进入外层空间并在外空开展更多活动的时代。外层空间物体数量增长,人类重返深空,我们对外层空间系统的依赖不断扩大,都要求采取紧急行动。外空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对于实现《2030年议程》起着关键作用。人类和地球面临着巨大机遇,但也存在着必须管控的风险。我们鼓励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就2027年举行第四次联合国探索及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会议(第四次外空会议)的提议进行进一步协商。我们决定:
(a) 重申必须促成对《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的最广泛加入和充分遵守,并讨论通过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订立对于空间交通、空间碎片和空间资源的新框架;
(b) 酌情并在适用情况下邀请相关私营部门、民间团体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参与,为与增强外层空间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有关的政府间进程作出贡献。
2024年9月22日
第3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