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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委 员 会
第 三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安 排
秘 书 处 的 说 明
1.
大 会 主 席 给 第 三 委 员 会 主 席 的 信(A/C.3/53/1)中 将 列 有 大 会 分 配 给 第 三 委 员 会 的 议 程 项 目。 议 程 的 说 明(A/53/100)中 列 有 这 些 项 目 的 背 景 资 料。工 作 方 案
2.
工 作 方 案(见 附 件)是 根 据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九 十 九 条(乙)款、 大 会 在 本 届 会 议 刚 开 始 时 商 定 的 组 织 安 排、 大 会 有 关 大 会 及 第 三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合 理 化 的 决 议 和 决 定、 有 关 政 府 间 会 议 时 间 安 排 和 及 过 去 使 用 会 议 服 务 的 经 验 编 制 的。3.
依 照 委 员 会 的 要 求,在 人 权 问 题 特 别 报 告 员 和 特 别 代 表 根 据 分 项 目110(b)提 出 报 告 后,应 分 配 时 间 以 便 向 他 们 提 出 问 题 并 由 他 们 作 出 回 答。 应 当 指 出,代 表 团 可 就 分 别 讨 论 的 分 项 目110(a)和(d)各 作 一 次 发 言。 代 表 团 还 可 就 分 项 目110(b)、(c)和(e)作 两 次 发 言,但 不 得 就 其 中 任 何 一 个 分 项 目 作 两 次 发 言。文 件 清 单
4.
秘 书 处 提 请 注 意 在 分 配 给 第 三 委 员 会 的 各 议 程 项 目 下 提 出 的 文 件 的 编 写 情 况(A/C.3/53/L.1/Add.1)。 该 文 件 最 新 修 订 本 将 在 委 员 会 工 作 订 定 之 前 不 久 印 发。发 言 时 限
5.
委 员 会 根 据 既 定 惯 例,决 定 限 制 就 所 有 议 程 项 目 发 言 的 时 间。 就 各 议 程 项 目 进 行 一 般 性 讨 论 期 间 的 发 言 时 限,各 代 表 团 为7分 钟,代 表 团 集 团 的 代 表 为15分 钟。 秘 书 处 官 员 的 发 言 时 间 也 限 制 在7分 钟 之 内,但 是 作 口 头 报 告 的 情 况 除 外。 根 据 大 会 的 决 定,每 当 一 天 排 定 举 行 两 次 会 议 而 两 次 会 议 都 专 门 审 议 同 一 项 目 时,各 代 表 团 应 在 那 天 的 会 议 快 结 束 时 行 使 答 辩 权。 行 使 答 辩 权 的 发 言 时 间,第 一 次 限 五 分 钟,第 二 次 不 得 超 过 三 分 钟。会 议 设 施 和 会 议 安 排
6.
除 非 另 有 具 体 规 定,会 议 将 于 上 午10时 和 下 午3时 举 行。 大 会 提 醒 各 代 表 团,为 了 确 保 有 效 和 井 然 有 序 地 安 排 工 作 并 为 联 合 国 实 行 必 要 的 节 约,遵 守 时 间 极 为 重 要。 大 会 已 决 定,不 再 坚 持 第 三 委 员 会 至 少 应 有 四 分 之 一 的 成 员 出 席 才 能 宣 布 开 会 和 允 许 展 开 辩 论 的 要 求。文 件 管 制 和 限 制
7.
秘 书 处 提 请 委 员 会 注 意 大 会1995年12月23日 关 于 文 件 管 制 和 限 制 的 第50/206 C号 决 议。 秘 书 处 还 特 别 强 调 该 决 议 第6、 第7和 第8段,其 中 大 会 除 其 他 外,请 所 有 政 府 间 机 构 的 成 员 在 提 出 要 求 新 报 告 的 提 案 方 面 实 行 克 制。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的 报 告
8.
秘 书 处 提 醒 委 员 会 根 据 大 会 的 一 项 决 定,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的 报 告(A/53/3)的 各 章 应 与 其 他 议 程 项 目 的 文 件 以 及 项 目12的 文 件 一 并 审 议。结 束 第
三 委 员 会 的 工 作9.
考 虑 到 分 配 给 第 三 委 员 会 举 行 会 议 的 次 数 和 大 会 以 前 的 各 项 决 定,建 议 第 三 委 员 会 设 定11月20日 为 结 束 其 工 作 的 目 标 日 期。附 件
第 三 委 员 会 拟 议 工 作 方 案
方 案 |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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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5日 至9日 的 一 周10 月5日,星 期 一下 午3 时: 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 项 目100 - 社 会 发 展, 包 括 有 关 世 界 社 会 状 况 和 有 关 青 年、 老 年 人、 残 疾 人 和 家 庭 的 问 题 下 午6 时: 关 于 项 目100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报 告(A/53/3) 有 关 章 节 秘 书 长 关 于 国 际 老 年 人 年 的 报 告(A/53/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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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6日,星 期 二上 午10 时: 项 目100-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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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7日,星 期 三上 午10 时: 项 目100- 一 般 性 讨 论(结 束)下 午1 时: 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0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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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8日,星 期 四上 午10 时: 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 项 目101- 预 防 犯 罪 和 刑 事 司 法a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报 告(A/53/3) 有 关 章 节 秘 书 长 关 于 联 合 国 非 洲 预 防 犯 罪 和 罪 犯 待 遇 研 究 所 的 报 告(A/53/381) 秘 书 长 关 于 加 强 联 合 国 预 防 犯 罪 和 刑 事 司 法 方 案 和 关 于 第 十 届 联 合 国 预 防 犯 罪 和 罪 犯 待 遇 大 会 的 筹 备 情 况 的 报 告(A/5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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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102- 国 际 药 物 管 制a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报 告(A/53/3) 有 关 章 节 秘 书 长 关 于 联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的 现 况 的 报 告(A/53/383) 秘 书 长 关 于 联 合 国 管 制 药 物 滥 用 全 系 统 行 动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A/53/129-E/1998/58) 秘 书 长 关 于 全 球 行 动 纲 领 的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A/5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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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1 时: 关 于 项 目101和102的 发言 报 名 截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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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9 日, 星 期 五 上 午10 时 和 下 午3 时: 项 目101和102-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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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2日 至10月16日 的 一 周10 月12日,星 期 一上 午10 时: 项 目101和102-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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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3日,星 期 二上 午10 时 和 下 午3 时: 项 目101和102-一 般 性 讨 论(结 束) 下 午6 时: 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1和102的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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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4日,星 期 三上 午 10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项 目103- 提 高 妇 女 地 位b 项 目104- 第 四 次 妇 女 问 题 世 界 会 议 成 果 的 执 行 情 况b 下 午 1时:关 于 项 目103和104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报 告(A/53/3)有 关 章 节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A/53/38,第 一 和 第 二 部 分)秘 书 长 关 于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的 现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妇 女 在 秘 书 处 的 地 位 的 报 告(A/53/380) 秘 书 长 关 于 贩 卖 妇 女 和 女 童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影 响 妇 女 和 女 童 健 康 的 传 统 做 法 和 习 俗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关 于 联 合 国 妇 女 发 展 基 金 活 动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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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5日,星 期 四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03和104-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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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6日,星 期 五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03和104-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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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9日 至23日 的 一 周10 月19日,星 期 一下 午 3时:项 目103和104- 一 般 性讨 论(结 束)下 午 6时: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3和104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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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0日 星 期 二下 午 3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项 目106:- 促 进 和 保 护 儿 童 权 利
下 午 6时: 关 于 项 目106 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儿 童 权 利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现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买 卖 儿 童、 儿 童 卖 淫 和 儿 童 色 情 制 品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代 表 关 于 保 护 受 武 装 冲 突 影 响 的 儿 童 问 题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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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1日,星 期 三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06-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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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2日,星 期 四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06一 般 性 讨 论(续)下 午 6时: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6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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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3日,星 期 五上 午 10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项 目108c- 消 除 种 族 主 义 和 种 族 歧 视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报 告(A/53/3)的 有 关 章 节消 除 种 族 歧 视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A/53/18)秘 书 长 关 于 消 除 种 族 歧 视 委 员 会 的 财 务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补 充 向 种 族 主 义 和 种 族 歧 视 进 行 战 斗 的 第 三 个 十 年 行 动 纲 领 和 活 动 协 调 的 建 议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消 除 一 切 形 式 种 族 歧 视 国 际 公 约 的 现 况 的 报 告 (A/53/256)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人 权 委 员 会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对 付 当 代 各 种 形 式 种 族 主 义、 种 族 歧 视、 仇 外 心 理 及 有 关 不 容 忍 问 题 的 措 施 的 报 告(A/53/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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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109c- 人 民 自 决 的 权 利
下 午 1时:关 于 项 目108和109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秘 书 长 关 于 普 遍 实 现 各 国 人 民 自 决 权 利 的 报 告 (A/53/280)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人 权 委 员 会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利 用 雇 佣 军 作 为 手 段 侵 犯 人 权 并 阻 止 人 民 行 使 自 决 权 利 情 况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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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6日 至30日 的 一 周10 月26日,星 期 一下 午 3时:项 目108和109-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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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7日,星 期 二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08和109- 一 般 性 讨 论(结 束) 下 午 6时: 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8和109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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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8日,星 期 三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 项 目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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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界 土 著 人 民 国 际 十 年 活 动 方 案 |
秘 书 长 关 于 援 助 土 著 居 民 自 愿 基 金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十 年 活 动 方 案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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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1时: 关 于 项 目107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下 午 6时: 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7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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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9日,星 期 四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 项 目110(a) de 人 权 问 题 :人 权 文 书 的 执 行 情 况
下 午 1时:关 于 项 目110(a)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报 告(A/53/3)的 有 关 章 节人 权 事 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A/53/40)禁 止 酷 刑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A/53/44)秘 书 长 关 于 禁 止 酷 刑 和 其 他 残 忍、 不 人 道 和 有 辱 人 格 的 待 遇 或 处 罚 公 约 的 现 况 的 报 告 (A/53/253)秘 书 长 关 于 联 合 国 援 助 酷 刑 受 害 者 自 愿 基 金 业 务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保 护 所 有 移 徙 工 人 及 其 家 庭 成 员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现 况 的 报 告 (A/53/230)秘 书 长 关 于 大 会 第 52/118号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关 于 禁 止 灭 绝 种 族 公 约 的 现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联 合 国 当 代 形 式 奴 隶 制 问 题 自 愿 信 托 基 金 现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第 九 次 人 权 条 约 机 构 主 持 人 关 于 有 效 执 行 各 项 国 际 人 权 文 书 包 括 国 际 人 权 文 书 所 规 定 的 报 告 义 务(A/5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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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30日,星 期 五上 午 10时:项 目110(a)- 一 般 性 讨 论(结 束) 下 午 1时:提 出 关 于 项 目110(a)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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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2日 至6日 的 一 周11 月2日,星 期 一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 项 目110(b) d e 人 权 问 题,包 括 增 进 人 权 和 基 本 自 由 切 实 享 受 的 各 种 途 径 |
秘 书 长 关 于 被 强 迫 或 非 自 愿 失 踪 问 题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增 进 和 保 护 人 权 的 区 域 安 排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通 过 促 进 国 际 合 作 和 强 调 非 选 择 性、 公 正 性 和 客 观 性 来 加 强 联 合 国 在 人 权 领 域 的 行 动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人 权 与 片 面 强 迫 性 措 施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加 强 法 治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秘 书 长 关 于 柬 埔 寨 境 内 的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发 展 权 利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所 有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的 安 全 和 保 障 情 况 及 联 合 国 人 员 的 特 权 和 豁 免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法 外 处 决、 即 审 即 决 和 任 意 处 决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联 合 国 教 育、 科 学 及 文 化 组 织 总 干 事 关 于 联 合 国 容 忍 年 的 后 续 行 动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消 除 一 切 形 式 的 宗 教 不 容 忍 问 题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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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110(c) d e 人 权 情 况 及 特 别 报 告 员 和 代 表 的 报 告 |
秘 书 长 关 于 缅 甸 境 内 的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联 合 国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办 事 处 编 制 旨 在 加 强 海 地 在 人 权 领 域 的 体 制 能 力 的 技 术 合 作 方 案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科 索 沃 境 内 的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黎 巴 嫩 南 部 和 西 贝 卡 的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伊 拉 克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临 时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尼 日 利 亚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阿 富 汗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联 合 国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关 于 卢 旺 达 境 内 人 权 实 地 行 动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卢 旺 达 人 权 形 势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波 斯 尼 亚 - 黑 塞 哥 维 那 共 和 国、 克 罗 地 亚 共 和 国 和 南 斯 拉 夫 联 邦 共 和 国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布 隆 迪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刚 果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秘 书 长 的 特 别 代 表 关 于 国 内 流 离 失 所 者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特 别 报 告 员 关 于 缅 甸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秘 书 长 的 说 明 ,转 递 独 立 专 家 关 于 海 地 境 内 人 权 情 况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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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110(d) d e 维 也 纳 宣 言 和 行 动 纲 领 的 全 面 执 行 和 后 续 行 动 |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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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110(e) d e 联 合 国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的 报 告 下 午 1时:关 于 项 目110(b)至(e)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联 合 国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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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3日,星 期 二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10(b)至(e)-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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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4日,星 期 三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10(b)至(e)-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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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5日,星 期 四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10(b)至(e)-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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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6日,星 期 五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10(b)至(e)-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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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9日 至13日 的 一 周11 月9日,星 期 一下 午 3时:项 目110(b)至(e)- 一 般 性 讨 论(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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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0日,星 期 二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10(b)至(e)- 一 般 性 讨 论(结 束) 下 午 6时:提 出 关 于 项 目110(b)、(c)、(d)和(e)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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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1日,星 期 三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介 绍 性 发 言 和 一 般 性 讨 论 项 目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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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合 国 难 民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的 报 告 :有 关 难 民 和 流 离 失 所 者 的 问 题 和 人 道 主 义 问 题 |
联 合 国 难 民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的 报 告 (A/53/12)执 行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A/53/12/Add.1)秘 书 长 关 于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新 秩 序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向 非 洲 境 内 的 难 民、 回 返 者 和 流 离 失 所 者 提 供 援 助 的 报 告秘 书 长 关 于 处 理 独 立 国 家 联 合 体 各 国 和 有 关 邻 国 的 难 民、 流 离 失 所 者、 其 他 形 式 的 非 自 愿 流 离 失 所 和 回 返 者 问 题 区 域 会 议 行 动 纲 领 的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关 于 援 助 举 目 无 亲 的 未 成 年 难 民 的 报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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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1时:关 于 项 目105的 发 言 报 名 截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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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2日,星 期 四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项 目105- 一 般 性 讨 论(结 束) 下 午 6时:提 出 关 于 项 目105的 提 案 草 案 的 最 后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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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3日,星 期 五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对 悬 而 未 决 的 提 案 草 案 采 取 行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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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6日 至20日 的 一 周11 月16日,星 期 一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对 悬 而 未 决 的 提 案 草 案 采 取 行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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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7日,星 期 二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对 悬 而 未 决 的 提 案 草 案 采 取 行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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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8日,星 期 三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
对 悬 而 未 决 的 提 案 草 案 采 取 行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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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9日,星 期 四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对 悬 而 未 决 的 提 案 草 案 采 取 行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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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20日,星 期 五上 午 10时 和 下 午3时:
第 三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结 束 |
1998 年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的 报 告(A/53/3) |
a
提 议 合 并 讨 论 项 目101和102;代 表 团 如 果 愿 意,可 分 别 作 为 两 次 发 言,亦 即 就 每 个 项 目 发 言 一 次。b
提 议 合 并 讨 论 项 目103和104;代 表 团 如 果 愿 意,可 分 别 作 为 两 次 发 言,亦 即 就 每 个 项 目 发 言 一 次。c
见 大 会 第52/428号 决 定;项 目108和109将 合 并 讨 论;代 表 团 如 果 愿 意,可 分 别 作 为 两 次 发 言,亦 即 就 各 个 项 目 发 言 一 次。d
见 大 会 第52/428号 决 定;分 项 目(a)和(d) 将 分 开 讨 论;分 项(b)(c)和(e)将 合 并 讨 论。e
见 大 会 第52/428号 决 定;代 表 团 可 以 在 分 项(a)和(d)下 发 言 一 次 并 可 在 分 项(b)、(c)和(e)下 发 言 两 次,但 不 应 就 其 中 任 一 分 项 发 言 两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