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工作的廉正、问责和监督
在纪念警务合作国际日之际,联合国警务问题机构间工作队强调了廉正、问责和监督对于加强法治、开展基于人权的有效警务工作以及增强公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的重要性。
执法机构要执行多种多样的任务,要求警察机构保持高度的廉正,并得到有效的监督,同时警察要保持很高的行为标准,确保以有效和透明的方式为社区服务。警务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既取决于强制权力的合法行使,例如使用武力、逮捕或拘留,也取决于规范警察行动的机制是否透明度,是否落实问责制。因此,警察的廉正、问责和监督是维护公众信任、防止滥用权力并确保为所有人伸张正义的基本条件。
执法机构肩负着一系列责任,要求警察机构在有效监督机制的支持下保持高度廉正。
有效的警察内部和外部监督对加强问责和廉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监督机制不能局限于在警察行动之后处理不当行为。警察监督机制应是综合方法的一部分,而综合方法包括预防措施、一致和严格的监督以及审查和处理警察行为的健全有效的机制。以结构合理的问责制推进警察机构的改革,需要深入警察机构内部的机制,例如建立一套明确和透明的规程报告和调查不当行为、提供总结经验教训的机会、纠正不当的警察行为和疏忽以及接受独立和公正的机构的外部监督,确保审查不带偏见、透明并受公众审查。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将廉正和问责作为核心价值观的警务部门,可确保更好地维持治安、更有效地开展调查并减少侵犯人权的行为,建立一支以服务社区为荣的员工队伍。
在整个联合国系统内,秘书长的零容忍政策强调了在执法中坚持最高道德标准的坚定承诺。这项政策旨在加强透明度和问责制。确保对警察部队内部的不当行为、腐败和滥用权力零容忍。这一方法通过促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监督警察行为并实施问责制,保证了执法人员遵守高标准的行为规范。这些措施对于维护公众的信任和警务机构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16,要以廉正和问责等原则为指导,负责任地使用武力,同时防止歧视并确保执法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运行遵循法治要求。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执法人员的行为符合要求,同时促进和平,并有助于在各个层面建立包容的制度。
尽管多年来取得了进展,但在建立有效的警察问责机制方面依然存在挑战,存在非法或过度使用武力、贿赂和腐败行为未得到应有的惩罚,导致持续削弱公众信任,阻碍执法效力。联合国促进并支持会员国执行联合国的标准和规范,例如联合国和,这些标准和规范强调警务工作需要透明度,问责制以及尊重人权。这些标准为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和确保警察行为符合人权主义文书的规定提供了规范基础。
值此警务合作国际日,联合国呼吁再次承诺加强警察的廉正、问责和监督。持续、长期的努力,对于建立警察监督与问责的综合框架、加强警务系统内部的廉正至关重要。
联合国警务问题机构间工作队重申承诺,要确保执法行动以最高标准遵循廉正和问责要求。为此不仅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还要培养一种文化,确保透明度和廉正是联合国增强公众的信任和确保警务有效服务和保护所服务社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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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联合国机构间警务工作组:机构间警务工作组由秘书长执行委员会于2021年成立,由和平行动部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共同主持,包括16个实体。其目的是在战略层面加强联合国实体之间的一致性,其工作包括加强政策标准化、规划和协调、调动资源以及促进与相关联合国实体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对话。
警务问题机构间工作队促进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维持和加强与联合国警务专业人员所在社区以及我们本国的社会契约。联合国警务机构共同成为加强打击犯罪和腐败国际合作以及重建和维护正义原则的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