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信托基金捐款
谁能向信托基金捐款?
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私营机构和个人均可向信托基金捐款。
认捐和资金划拨程序
认捐和接受认捐的过程应明确载于联合国与捐助方的换文(承诺函或普通照会),如果认为合适,可载入更加正式的协议。
自愿捐款的用途
- 捐款最好是作为“不指定用途的资金”,即所收到的资金不专门用于某一特定项目、服务提供者或地理区域。
- 捐款最好作为“集合资金”使用,即与其它资金结合使用,不设具体使用期限。
- 信托基金的所有支出计划(包括业务活动的支出)均按年度总支出13%的比例划拨方案支助费用。
- 作为信托基金执行办公室,管理战略、政策和合规部将针对信托基金的总体使用情况发布年度说明和财务报告,不单独发布捐助者报告。
具体事项可与信托基金执行办公室进一步讨论,灵活安排捐款用途。
如需了解有关信托基金的任何其它信息,请联系行为和纪律处方案干事Yasna Uberoi (uberoi@un.org)
捐款情况
政府、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私营机构或个人均可向信托基金捐款。
2016年至2024年,信托基金组合收到25个会员国(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孟加拉国、不丹、加拿大、塞浦路斯、厄瓜多尔、芬兰、德国、印度、意大利、日本、卢森堡、尼泊尔、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葡萄牙、菲律宾、斯洛伐克、瑞士、斯里兰卡、乌干达、联合王国和美国)提供的自愿捐款超过510万美元,其中约93.5万美元是在联合国人员性剥削和性虐待指控得到证实后的预扣款项。
详细了解如何捐款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