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禁地

刘振民副秘书长

2017年7月26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任命来自中国的刘振民先生为联合国副秘书长,主管经济与社会事务。刘振民副秘书长之前自2013年起担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他曾担任众多重要外交职务,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常驻代表。

刘振民副秘书长从事外交工作35年,具有丰富的外交经验,长期致力于促进双边、地区和全球性事务的发展与合作。他深入参与气候变化谈判长达十年,其中包括《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谈判。他还广泛参与了保护南极和海洋等保护地球的重要国际活动。在过去几年中,他担任过不同的职务,但一直致力于推动和推广可持续发展。

刘振民副秘书长于1982年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从此开启他的职业外交官生涯。他担任的职务包括外交部部长助理(2009-2011);特命全权大使和常驻联合国副代表 (2006-2009);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2003-2006);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1998-2003)。他还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1992-199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1984-1988)。

作为主管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高级官员,刘振民副秘书长负责领导联合国秘书处支持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后续进程,包括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他同时指导并跟进众多实质性服务于政府间进程的工作,如联大第二和第叁委员会的年度会议,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会议,其中包括发展合作论坛,以及经社理事会下属机构的工作。

除支持政府间进程工作外,刘振民副秘书长也负责领导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政策分析及发展领域能力建设工作。他同时担任经济和社会事务执行委员会的会议召集人,就包括可持续发展、互联网治理、气候变化、发展筹资、青年问题以及老龄化问题等涉及发展的领域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政策建议。

刘振民副秘书长于1955年8月生于中国山西省。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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