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联合国工作人员
联合国安保管理系统的基本原则是,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和财产以及本组织财产的安全保护,首要责任在于东道国政府。
联合国继续确保为执行联合国工作任务而进行活动的联合国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权、得到全面尊重。
自2003年8月19日巴格达悲剧以来,联合国系统、会员国和秘书长,同时还包括所有机构、基金和方案开始一同致力于解决这次攻击事件暴露出的不足与漏洞。
一系列独立小组开展了调查,并就如何改进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保提出建议。
2003年10月,联合国驻伊拉克人员安全和保障问题独立调查小组发布,总结了联合国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训,并就加联合国所有办事处、尤其是在危险地区办事处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措施建议。
2004年3月,后续的,调查巴格达袭击事件发生以前,在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伤害方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05年1月成立的是个重大的进步。安全和安保部的主要作用是确保联合国行动进行的同时给予联合国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最优先的安全。
2008年2月,在阿尔及尔遇袭事件后,秘书长设立了联合国人员及馆舍安全保障问题独立调查小组。独立小组的任务包括:审核与联合国人员及馆舍安全保障相关的问题;对世界各地的联合国行动在安全保障方面的脆弱性进行评估;研究东道国对于保障联合国人员和馆舍安全方面的回应情况;从以往联合国在安全保障方面的报告中汲取经验教训,包括联合国安全和安保部今年1月11日就阿尔及尔爆炸事件提交的初步调查报告;就改进联合国安全保障系统和做法提供建议,以及评估为应对安全挑战所需的额外资源,以防患于未然及尽可能减少问题出现导致的损失。
2008年6月,该小组提交了结论,即卜拉希米报告,支出安全和安保部需要优先解决和改进的关键领域:问责制,领导力和内部管理及监督制度。
2009年,证实联合国安保管理系统在促使联合国系统有效执行其任务、方案和活动方面可发挥重要、关键作用。远景声明的宗旨之一是:“没有安全就没有方案”,以便联合国能继续开展其授权方案和活动。
行政首长协调会认可“什么时候离开”转为“如何留下来”的观念根本转变。安保风险管理程序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然后审议所需安保措施的决定。此外,安保级别系统进行威胁结构化评估,以此确定安保级别,所有这种评估都采用同样的分析程序。
2011年2月,联合国安全管理系统问责制框架修订生效。框架明确规定,接受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问责就是承认可能发生死亡或人员伤亡情况,即使作出适当努力且实施了措施把联合国人员、房地和资产面临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问责制框架是必要的,可让联合国持续发挥作用,并避免成为规避风险的组织。
自1986年以来,联合国每年举办声援被拘留或失踪工作人员国际日(3月25日)纪念活动。这个国际日是动员行动、要求伸张正义和进一步下定决心的日子,目的是要保护联合国工作人员和维持和平人员以及我们在各非政府组织和新闻界工作的同事们。截至2013年,仍有不到半数的联合国会员国签署了《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超过五分之四的联合国会员国还没有签署2005年制定的该公约任择议定书。该议定书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提供人道主义、政治或发展援助的联合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