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裁军
对于各国在冻结和裁减军事预算领域内近一步行动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1989年12月15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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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国家,特别是拥有最庞大武库的国家,都应同心协力,通过适当的谈判论坛,力求缔结冻结和裁减军事预算的国际协定,其中包括所有方面都能接受的适当的核查措施。这些协定应有助于真正裁减各缔约国军备和军队,以期在尽可能低的军队和军备水平上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冻结和裁减军事开支的确定协定是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并应当在最短的期间内予以达成,以便对遏止军备竞赛、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增加将现在用于军事用途的资源转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用于造福发展中国家的可能性。
2. 在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方面的一切努力,都应考虑到?联合国宪章?的各项原则和宗旨以及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最后文件》内的有关各段。
3. 在缔结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的协定之前,所有国家,特别是军备最庞大的国家,都应在军事支出上自行克制。
4. 在共同商定基础上裁减军事开支,应根据百分率或绝对数字逐步和均衡地予以执行以确保没有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任何阶段占有优势,也不影响到一切国家的安全不受减损和主权权利和采取必要自卫措施的权利。
5. 冻结和裁减军事预算是所有国家的责任,应按照最大责任原则分阶段执行,这个过程应从拥有最大军火库和最大军费开支的核武器国家开始,其他核武器国家和军事大国随即跟进。这不应妨碍其他国家在这个过程的任何时间着手进行谈判,并就均衡裁减其各自的军事开支达成协议。
6. 应把裁减军事支出节省下来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用于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为了造福发展中国家。
7. 要进行对于冻结军事预算的有意义的谈判,就必须参加这种谈判的所有各方都具有接受和执行的透明性与比较性。必须就不同的具体时期和不同预算制度的国家间进行衡量和比较军事预算拟定出协议的方法。为此目的,各国应使用大会在1980年通过的报告制度。
8. 凡构成裁减军事支出协定规定限度内确实裁减对象的军备和军事活动,将由该协定的每一缔约国予以确定。
9. 对于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的各项协定应接受严格和有效的核查。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协定应包括各方面都满意的适当核查措施,以便确保所有缔约国均严格执行和履行各该条款。核查的具体方法或其他遵守程序应视协定的目的、范围和性质,在谈判过程中达成协议。
10. 各国所采取的有关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的单方面措施,特别是当其他国家也在相互仿效的基础上采取类似的措施时,可以为谈判和缔结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的国际协定创造有利条件。
11. 建立信任的措施可帮助创造有利于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的政治气氛。反过来,冻结和裁减军事开支又可有助于加强各国间的信任。
12. 联合国应在引导、激励和发动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谈判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所有会员国都应为解决这一过程所引起的问题而同联合国合作和彼此合作。
13. 经一切有关国家协议,冻结和裁减军事支出可酌情在全球、区域或分区域一级达成。
14. 冻结和裁减军事预算协定应当从朝向有效国际监督下全面彻底裁军作出进展的范围内更为广泛的角度——包括尊重和实施联合固安全体系的角度——来加以考虑,并应与其他裁军措施相互关连。因此,裁减军事预算应与限制军备和裁军协定相辅相成,而不致认为是这些协定的替代物。
15. 应将通过上述原则视为促进就对于冻结和裁减军事预算的具体协定进行有意义谈判的一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