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披露报表和利益声明报表自愿公开披露
联合国道德操守办公室受权依照2006年5月1日生效的秘书长对于财务披露报表和利益声明报表的公报(ST/SGB/2006/6)管理财务披露方案。
联合国财务披露方案的主要宗旨是,保证认定工作人员所持股份、个人联系或外界活动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并就如何从联合国最高利益出发,以最佳方式管理一切潜在利益冲突提供咨询意见。
要求工作人员每年(3月)填写并提交上个日历年度的保密财务披露报表和利益声明报表。以下职类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该方案:
- 主任及以上职类的所有工作人员;
- 担任采购干事或主要职责是为联合国采购物资和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
- 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合国资产、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或联合国负有信托责任或保管责任的任何账户的投资的所有工作人员;
- 有权直接接触保密采购或投资信息的所有工作人员;
- 道德操守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
秘书长鼓励秘书处高级官员(副秘书长和助理秘书长级别)在自愿的基础上公布财务披露报表。
联合国财务披露方案不要求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自愿进行的。经大会第60/238号决议修订的《工作人员条例》条例1.2(苍)和厂罢/厂骋叠/2006/6第8条都规定,报表应保密,未经秘书长许可不得使用。
但是,公开披露被视为一项重要的自愿举措,因为这可以表明,联合国工作人员认识到,应当让公众和联合国会员国放心,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时,不会受与其个人利益相关的任何因素的影响。
应该指出,由于联合国的多文化环境,由于联合国工作人员工作地点或原居住地点往往具有安全敏感性,对于某些工作人员而言,不一定总能做到全面公开披露,或者,全面公开披露未必是明智之举。
欲知‘联合国工作人员自愿公开披露政策’及其适用的原则的详情,请点击此处。
以下是同意参加自愿公开披露政策的联合国高级官员最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