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
- 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创始文件。《宪章》在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闭幕之际签署,并于1945年10月24日生效。
《宪章》被视为国际条约,赋予了联合国独特的国际属性和各项权力,联合国因此可以就各类问题采取行动。《宪章》是一部国际法文书,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受其约束。《宪章》规定了国际关系中的主要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以及在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等。
自1945年成立以来,联合国始终遵循创始文件《宪章》所载的宗旨和原则,从而履行使命,开展工作。《宪章》分别于1963年、1965年和1973年进行了叁次修订。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依照《国际法院规约》行使其职能。《规约》是《宪章》的组成部分(请查看第十四章第92条)。
访问联合国达格·哈马舍尔德图书馆。
阅读。
。联合国70周年的新设计版本新增了题为“从战争到和平”的介绍,增加了独家档案照片和《国际法院规约》。
。对于1945年联合国成立和旧金山会议的纪录片。
的首映呈献给世界各地的国家元首。电影用六种语言诵读了《联合国宪章》中激动人心的话语,采用最先进的无人机镜头和令人惊叹的航拍技术,同时伴有鼓舞人心的原创交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