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机关(第7至8条)
- 联合国宪章
- 第叁章:机关(第7至8条)
联合国宪章·第叁章
机关
第七条
一、兹设联合国之主要机关如下: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及秘书处。
二、联合国得依本宪章设立认为必需之辅助机关。
第八条
联合国对于男女均得在其主要及辅助机关在平等条件之下,充任任何职务,不得加以限制。
一、兹设联合国之主要机关如下: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及秘书处。
二、联合国得依本宪章设立认为必需之辅助机关。
联合国对于男女均得在其主要及辅助机关在平等条件之下,充任任何职务,不得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