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部司法办公室
内部司法办公室是一个设在纽约的独立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正式组成部分。秘书长任命一名执行主任担任该办公室负责人。内部司法系统建立之初即成立了内部司法办公室,其依据的理念是,拥有业务和预算自主权的独立的内部司法办公室确保内部司法系统的机构独立性。内部司法办公室下设执行主任办公室,负责就改进系统运作提出建议;此外,内部司法办公室还包括联合国争议法庭书记官处和联合国上诉法庭书记官处的工作人员,负责为独立法官提供支助,以及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他们负责向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不受任何其他部门的指示。
内部司法办公室包括:
- 内部司法办公室执行主任
- 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
- 联合国争议法庭书记官处
- 联合国上诉法庭书记官处
联合国争议法庭和联合国上诉法庭不属于内部司法办公室。然而,内部司法办公室通过这两个法庭的书记官处向其提供行政、实务和技术支助,这两个书记官处是内部司法办公室的组成部分。
内部司法办公室还确保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援助办)独立提供法律服务,以透明、公平的方式开展业务。法律援助办在业务上充分独立,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并在两法庭出庭代理,为世界各地的联合国系统工作人员服务。
除了设在纽约的总部外,内部司法办公室还通过争议法庭书记官处和法律援助办的分支机构在日内瓦和内罗毕设有人员,并通过法律援助办的分支机构在亚的斯亚贝巴和贝鲁特设有人员。
内部司法办公室的核心职能是:
- 通过联合国争议法庭和联合国上诉法庭的书记官处,向两法庭提供实务、技术和行政支助。
- 通过法律援助办,帮助工作人员及其代表主张权利和进行申诉。
- 酌情向内部司法理事会提供协助。
内部司法办公室分为若干组织单位。对于这些单位的工作以及内部司法办公室执行主任和各单位负责人的核心职能,见组织结构。
除了日常核心职能外,内部司法办公室还继续
- 面向用户加强司法判例搜索引擎的在线搜索能力
- 加强法庭案件管理系统的电子申报功能
- 通过本网站和其他手段传播有关内部司法系统的信息。
联系内部司法办公室
Office of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2 United Nations Plaza Room DC2-2427
New York, NY 10017, USA
传真:+1 212-963-2525
电子邮件:辞补箩蔼耻苍.辞谤驳
重要文件
内部司法办公室的组织和职权范围 | |
2008年12月24日大会通过的决议——联合国内部司法 | |
2007年4月30日大会通过的决议——联合国内部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