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诉法庭
联合国上诉法庭(上诉法庭)由大会于2009年设立,是联合国新的内部司法系统的一部分。作为内部司法系统内的第二级上诉复审法庭,上诉法庭在其特定管辖范围内审理对联合国争议法庭、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所作判决提出的上诉,以及对代表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联委会)行事的常设委员会和接受联合国上诉法庭管辖的各组织、机构和实体所作决定提出的上诉。
上诉法庭通常每年开庭叁次作出判决,分别在春季、夏季和秋季。庭审在纽约、内罗毕或日内瓦举行(有时在其他地点举行)。上诉法庭包括七个法官职位。上诉法庭庭长通常指定由叁名法官组成的分庭对每个案件作出裁决。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案件可以由整个上诉法庭的法官审理。上诉法庭的判决对各当事方均为终局判决,具有约束力。
联合国上诉法庭书记官处
上诉法庭书记官处向上诉法庭法官提供案件判决方面的实务、技术和行政支助,并担任案件卷宗和材料的记录保管人,这些卷宗和材料构成案件的正式记录。
上诉法庭书记官处设在纽约,由一名书记官长负责,该书记官长向首席书记官报告。书记官处的任务不是向当事方提供法律咨询。
联系上诉法庭
如询问电子提交系统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持,请联络颁颁惭厂-蝉耻辫辫辞谤迟蔼耻苍.辞谤驳。
上诉法庭书记官处不向当事方提供法律咨询。
其他问询,请联络上诉法庭书记官处:
Registry of the United Nations Appeals Tribunal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2 United Nations Plaza,
Room DC2-2409
New York, NY 10017, USA
E-Mail: unat1@un.org
Registrar: Juliet Johnson
联合国上诉法庭书记官处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工作日办公,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开庭日期
2024年秋季会议期间的判决结果已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宣布。
上诉法庭口头宣告判决结果——所选的以往开庭期
2021秋季开庭期 – 没有口头宣读 | 2021夏季开庭期 – 没有口头宣读 | 2021春季开庭期 – 没有口头宣读 |
2020秋季开庭期 – 没有口头宣读 | 2020夏季开庭期 – 没有口头宣读 | 2020春季开庭期 – 没有口头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