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前战斗人员的裁军、复员和重返社会计划。联合国图片/Abdul Fatai
消除核武器和所有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仍是联合国的一个核心但难以实现的目标。尽管会员国作出了承诺,但这一由来已久的目标取得的进展有限。就核武器而言,这主要是因为核武器国家与僵化的裁军机制之间关系日趋紧张。我深感失望的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在谈判达成20年后仍未生效,也未能谈判达成一项裂变材料条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2016年1月进行第四次核试验并数次发射弹道导弹,继续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
由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2015年审议大会未能产生实质性成果,核裁军前景和中东建立无核武器和其他所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区出现了重大不确定性。我已表明愿意支持做出努力,促进必要的包容性区域对话,以实现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这一目标。
我特别高兴地欢迎欧盟3+3(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商定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于2015年7月14日通过。这一历史性的成就证明了外交的价值,是国际社会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有利于核不扩散。我相信,由于有这一协定,在该区域及区域外的许多重大棘手安全问题上会有更多的相互理解和合作。
我赞赏核裁军问题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在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方面作出努力,希望这些努力产生采纳各方意见的前瞻性成果。
我谴责了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并继续全面致力消除化学武器。在这一问题上,安全理事会表明了它的决心,在8月通过了第2235(2015)号决议,设立一个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以查出那些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把化学品用作武器的人。联合国将继续支持这一机制,以便它及时公正和专业地完成任务。有责必究不仅对此案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也会起阻止今后使用这种不人道武器的作用。使用化学武器的禁忌已经被打破,需要通过追究责任来重新确立。
保护平民和战斗人员不受滥杀滥伤型武器伤害是联合国一个基本使命。因此,人道主义裁军仍然是优先事项。人们对致命的自主武器系统构成挑战的关注令我感到鼓舞。我欢迎大会和《某些常规武器公约》开展工作,处理简易爆炸装置构成的紧迫人道主义挑战,欣见做出政治承诺以减少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的破坏性影响的呼声在增加。在报告所述期间,联合国继续支持普遍加入和遵守《某些常规武器公约》、《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和《集束弹药公约》。我欢迎集束弹药公约缔约国第一次审查会议2015年通过的《杜布罗夫尼克行动计划》。这些公约是各国、联合国和民间社会开展协作的范例。然而,公约的实施继续受捐助者提供的资源的影响。
我对不负责任的转让武器以及继续发生的大规模非法贩运武器行为深感关切。一些国家作出了不许武器出口的重要决定,包括根据《武器贸易条约》中判定是否有“高于一切的风险”的公式做出决定:出口是否会加重对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被用于实施或帮助实施基于性别的重大暴力行为或重大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我感到高兴的是,2015年批准该条约的签署国和签署方进一步增加。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通过是全球防止、打击和消除非法武器贸易努力的一个决定性时刻:议程的一个具体目标是到2030年大幅减少非法武器流动。
随着我们的世界对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也在继续增加。2015年,大会第68/243号决议批准设立的政府专家小组编写了一份对于网络空间中负责任的国家行为的规范、规则和原则的报告。政府专家小组下一次会议将在2016年底举行,会议应会加强这一基准框架。
同样,鉴于外层空间的重要性,我们必须确保所有国家能够享受其惠益。我感到欣慰的是,各方努力在外层空间落实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包括加强大会第一委员会和第四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我继续特别感到关切的是,恐怖主义与化学、生物、放射性和核保安之间的关联日益密切。2016年华盛顿核安保峰会核可了一项联合国行动计划,计划的重点是两项联合国相关文书: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联合国可在推动这一问题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包括让所有会员国参与其中。
我高兴地注意到,联合国已应会员国要求向它们提供能力建设援助,以便更好地管控小武器和轻武器,促进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和《武器贸易条约》的有效执行。与民间社会的联系得到了加强。我们还庆祝了提出消除核武器目标的大会第一项决议通过七十周年。